美反傾銷稅終判 輪胎業無奈

輸美轎車胎遭課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終判

美國商務部24日宣佈對臺灣南韓越南泰國等四地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終判結果出爐。臺灣輪胎業者中,正新終判反傾銷稅率20.04%,是臺灣輪胎廠中稅率最低的業者;反觀南港輪胎終判稅率101.84%,高於原初判稅率98.44%。其餘臺灣輪胎業者包括建大、泰豐,及華豐等多家輪胎廠,反傾銷稅率均爲84.75%。

對此,經濟部25日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召開聽證會,已委請駐外單位出席,預計7月5日會做出正式決定,若USITC認定造成美國業者損害,反傾銷稅成立實施,經濟部會有協助業者在進口時展開行政複查補助方案,以因應高額稅率。

正新副總羅永勵表示,公司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的轎車胎與輕卡車胎,均以臺灣廠跟泰國廠爲出口地,品牌爲瑪吉斯(MAXXIS)輪胎,每年出口條數約100萬條,其中,臺灣40萬條、泰國60萬條,上述輪胎輸美的總金額,約佔集團營收2%以下。

羅永勵說,美方終判臺灣廠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被課徵反傾銷稅率20.04%,讓公司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的競爭力處於較佳的位置。至於美方的反傾銷稅率,將從今年初始追溯調整,明年會進行復查。

正新副總李宏格透露,正新旗下臺灣廠去年底第一次被美方初判課徵轎車胎(含輕卡車胎)反傾銷稅率52.42%,但經公司極力爭取後,美方同意修正降至33.33%,美國商務部24日終判結果,針對產品認定項目計算錯誤內容再做修正,讓旗下臺灣廠被課徵反傾銷稅率再降爲20.04%。

建大董事長楊啓仁指出,建大一年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共計約70萬條,佔集團營業額大約2%。

美方針對越南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終判結果,包括建大、大陸賽輪日本普利司通東洋輪胎,及南韓錦湖輪胎旗下越南廠的反傾銷稅率都掛零,其他越南輪胎廠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終判結果的反傾銷稅率22.27%。

另越南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反補貼稅,24日終判結果,分別爲建大6.46%、大陸賽輪3.23%,及南韓錦湖輪胎7.79%,讓越南成爲四個國家地區唯一被課徵「反補貼稅」的國家。

至於泰國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被課徵反傾銷稅,分別爲大陸玲瓏輪胎泰國廠21.09%及日本住友(Sumitomo)14.62%,其他包括正新等輪胎業者的反傾銷稅率,均爲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