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畫紅線就能停車? 臺北市公園處:違停第3次罰鍰乘3倍

信義鬆壽廣場位於商圈旁,常有民衆機車違停。(圖/北市公園處,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沒畫紅線地方就可以停車?臺北市政府指出,爲維護公園、綠地及廣場的休憩品質及民衆安全,依照「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公園、綠地及廣場內不得有「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的行爲,否則違者將被裁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鬆壽廣場設立告示牌後 民衆違停情形大幅改善。

臺北市政府公園處表示,「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自95年12月制定,不過根據統計,公園、綠地及廣場內違規案件態樣以「車輛違停」所佔比例最高,每年平均裁罰件數約2000件,去年更高達3500多件,顯見一般民衆對公園內禁止車輛停放的規定仍不太瞭解。

公園處解釋,若以違規地點區分,位於信義商圈的鬆壽廣場是北市違規停車第一熱點研判是因鬆壽廣場鄰近市府及信義商圈,至市府洽公或逛街購物民衆,就近將機車臨時停放於廣場內而遭到裁罰,也導致鬆壽廣場違停件數竟佔年度裁罰總件數50%以上。

花博園圓山公園常有看展民衆違規停車。

另一處違停熱點位於士林官邸後方之203號綠地,每天清晨運動時段、例假日及園區舉辦花展時,都是違停案件發生最多的時段,其次如大安森林公園周邊、花博園區圓山公園及北投公園等熱門景點,也是民衆常違規停車之處,「爲減少違停亂象並免民衆受罰,已要求所屬管理單位加強宣導及設立告示牌,請民衆注意勿因違停遭罰而影響出遊興致。」

公園處指出,依「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於公園內未經許可違規停放車輛,第1次裁處新臺幣1200至2400元,第2次裁處新臺幣2400至3600元,第3次以上裁處新臺幣3600至6000元,本項行爲人違規次數之認定,以行爲人於行爲開始起往前一年內計算。

▼士林203綠地位於士林官邸後方,樹木間隔處易遭民衆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