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來了!產地強制標示9月12日開罰
爲了因應美牛開放進口,行政院衛生署表示,販售牛肉的商家攤販,包括是大賣場或是小吃店,無論牛肉來源來自國內或國外,全部必須在販賣場所「強制標示」原產地,並於9月12日開始實施。另外,所謂的原產地是指「屠宰的國家」,而牛奶及牛脂,不在強制的標示範圍內。
衛生署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將於12日正式實施;而生產中包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例如牛肉乾、牛肉泡麪等等,20日起也要清楚標示牛肉原料的原產地。
衛生署已經轉告各肉品、餐飲等公協會公告內容;地方衛生局也將展開稽查,總共分三階段地毯式的稽查,預估兩個月對三萬家餐廳及賣場進行檢查。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大賣場有專門管理人員,大部分都能配合,而小吃店數量衆多,初期會請衛生局輔導業者,不會立即開罰。
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解禁,衛生署修訂「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牛肉中的萊克多巴胺容許量爲10ppb以下,牛肉原產地強制標示的配套措施,如果業者沒有遵守規定標示,可以罰3到15萬元罰緩,標示不實最高可罰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