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茶產地標示不實 北市衛生局開罰

臺北市衛生局8日公佈日本食品輻射殘留量並查覈產地標示,其中「JA高知土佐番茶PET500ML」外包裝原產地標示與輸入許可證的原產地不符,已開罰來源廠商4萬元罰鍰。(臺北市衛生局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衛福部去年公告開放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羣馬、千葉等5縣食品進口,臺北市衛生局去年底開始抽驗超市、超商、大賣場、雜貨商行日本食品,今年上半年抽驗78件食品輻射殘留量,均符合規定,但發現「JA高知土佐番茶PET500ML」包裝的原產地標示與輸入許可證原產地不符,已依法開罰來源廠商4萬元,並要求2個月內改正資訊,否則會再度開罰。

衛生局檢驗日本食品含有的碘-131、銫-134及銫-137等輻射殘留量,上半年檢驗78件包含蔬果、水產、嬰幼兒食品、乳製品及醬料、休閒食品、飲品等,其中60件是日本進口食品、18件非日本進口食品,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另外也對60件日本進口食品查覈產地標示,根據不合格名冊揭露,City super天母店販售的「JA高知土佐番茶PET500ML」,外包裝原產地標示「日本廣島縣」,與輸入許可證原產地「日本和歌山縣」不符。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來源廠商遠東都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裁處4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回收並改正資訊,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如2個月內未完成改善,將開罰8萬元到15萬元罰鍰。

陳怡婷提醒,根據「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定,在臺北巿流通的日本食品要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不符合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通知改正,如逾期不改正,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進口日本食品,應確實用中文標示都、道、府、縣名;通路業者上架時,則應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爲消費者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