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原產地及重組肉是否標明 南市衛生局啓動標示稽查

南市衛生局爲落實牛肉產品原產地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資訊、維護民衆權益,將進行「牛肉標示稽查專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日本瑞典荷蘭牛肉開放進口了!臺南市衛生局爲落實牛肉產品原產地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資訊、維護民衆之權益,107年配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牛肉標示稽查專案」,優先至臺南市牛排館、燒肉店烤肉店日式料理店餐飲業供應飲食場所執行稽查。

衛生局表示,該專案將稽查店家是否以中文顯著標示所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若有使用重組肉,查覈菜單或其他供應飲食場所之明顯處是否以中文顯著標示「重組肉」、「組合肉」或等同之文字說明,並加註「熟食供應」或等同字義之醒語;並同時查覈食品業者登錄資料正確性營業場所衛生、廢棄物再利與回收商契約書、廢棄物處理紀錄表、產品責任險及是否有逾期食材等。

衛生局提醒業者,如牛肉原產地、組合肉等標示違反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依同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將處新臺幣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無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