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醫曝豪門前老公「送禮物用丟的」 被控妨害名譽結果出爐

牙醫黃宥談論前夫禮物食用「丟」,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眼科女醫黃宥嘉3年前在電視節目中,分享過去嫁入陳由豪家族,當豪門媳婦經驗,自曝前夫陳文彥送iPhone禮物時,是用丟的,引起陳文彥不滿,翻出黃宥嘉以前寫的部落格,質疑當年黃收禮很開心,如今卻公然妨害他的名譽,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黃只是說出主觀感受,犯罪嫌疑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黃宥嘉和陳文彥在2011年結婚,2013年1月30、農曆除夕當天,黃宥嘉與母親,跟陳文彥、婆婆,爲了訂結婚時佩戴的珍珠耳環項鍊禮金100萬元鬧翻,最後2017年在法院協議離婚收場,但雙方仍互控多起民刑事官司

黃先前控告前夫家涉嫌侵佔大量財物珠寶結果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黃在臉書吐槽「堂堂陳由豪家族成員的人訂婚沒有準備聘禮?」「連鑽戒都說借我戴的,怎麼不說其實你的精子也都是借我用用看的,跟我爭什麼監護權?」

▲黃宥嘉曾爆料前夫陳文彥是陳由豪家族成員 。(圖/資料照)

2018年2月間,黃上電視節目《新聞挖挖挖》分享和前夫交往經驗,指前夫曾經從駕駛座上,把iPhone的盒子丟過來(副駕駛座),前夫陳文彥在2020年找出黃宥嘉當年的部落格文章,指當初黃收到禮物時很開心,如今卻說得好像是段不愉快的回憶,涉嫌妨害名譽。

黃宥嘉辯稱,她當時在節目中有幫前夫緩頰,可能因爲他在開車的駕駛位置上不方便,沒有要妨害名譽的意思,黃並猜挨告可能是因爲她向前夫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檢察官認爲,無論當時陳是怎麼送出禮物,黃依個人經驗說出主觀感受,並不構成犯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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