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穆斯林結婚證書「處女→未婚」 新郎也要公佈身分
▲孟加拉穆斯林女性以後結婚不用再表明是否保有童貞。(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孟加拉司法副部長塔魯克德(Amit Talukder)於25日宣佈,穆斯林的結婚證書上,將刪除「處女」一詞,改成「未婚」,男方也必須公佈身分,以示公平。根據瞭解,人權團體認爲,要求新娘公佈是否保有童貞,既違反隱私權又充滿歧視,因此要求修法。律師賽迪誇(Aynun Nahar Siddiqua)認爲,「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
根據瞭解,孟加拉穆斯林的結婚證書上,要求女方在「處女、喪偶、離婚」中選擇其中一種身分,可是男方卻不需要。孟加拉最高法庭裁定,以後必須用「未婚」替代「處女」,新郎也必須對等地公佈身分。
塔魯克德(Amit Talukder)向《法新社》表示,最高法院裁定預計10月以前會公佈完整裁決內容,屆時結婚證書的修法也會生效。
綜合外媒報導,孟加拉穆斯林結婚證書自1961年引入「處女」一詞,從此以後飽受批評。人權倡議團體認爲,要求女方公佈自己是否貞潔,帶有「侮辱性和歧視性」的意味,也違反個人隱私權。
孟加拉法律援助和服務信託基金(BLAST)於2014年發起連署請願,要求修改《1974孟加拉穆斯林婚姻和離婚法案》,如今終於獲得成果。賽迪誇說,「這項判決讓我們相信,未來還能夠繼續爲女性奮鬥,並創造更多改變。」
《半島電視臺》報導,一名來自達卡(Dhaka)的穆斯林婚姻登記員薩克(Mohammad Ali Akbar Sarker)表示,他和同事都在等待司法布部更改表格的官方通知,「我主持過許多婚禮,時常被問『爲什麼男生享有不公開身分的自由,女性卻沒有?』,卻總是隻能回答『這不是我能決定的事情。』我想,我不會再被詢問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