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車停騎樓慘被偷 烏龍真相曝!拆牌又違停遭拖吊

▲車主擅自拆除車牌違停,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才確認被交通隊拖吊保管,確認是烏龍報案。(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遊姓民衆日前發現停於騎樓的轎車不翼而飛,報警表示車子被偷,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偷車賊」竟是警方的拖吊車。真相是車主擅自拆下車牌還違規停車,遭人報案被拖吊移置保管,烏龍一場。

頭份警分局今(8)日指出,頭份派出所6日傍晚接獲遊姓民衆報案,指稱他5日10時許將車輛停放頭份市中山路旁騎樓,翌日卻發現車輛不知去向,警方受理後調閱該車行車軌跡,未發現該車行蹤。

警方再追問,車主才表示剛剛另買新車,開了17年的舊轎車打算近日內到監理單位停牌,才先將車牌拆下、停在騎樓,後經警方擴大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才確認轎車竟是6日下午4點多,因違規停車、加上沒有懸掛車牌,遭警察局交通隊拖吊移置至竹南保管場,確認非遭竊,警方將通知車主銷案。

警方呼籲,用路人停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停,也不可任意拆除車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四項規定,汽車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另外,用路人如發現車輛疑似遭拖吊,請查看地面上有無以粉筆書寫拖吊場名稱及電話,或打電話至拖吊場查詢,避免發生誤報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