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版媒體議價法 將進入立法程序
新聞議價第一次走入立法程序。有關新聞媒體議價,國內新聞業者已與大型跨境數位平臺完成首波對話。圖爲民衆路過Google商標。(路透)
新聞議價第一次走入立法程序。有關新聞媒體議價,國內新聞業者已與大型跨境數位平臺完成首波對話,多位國內法律、新聞學者也推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根據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透露,新的立法院會期,多位跨黨派立委將提出新聞議價相關草案。
《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由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草擬,臺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昨與多位學者召開線上記者會表示,經聯絡、相互溝通理念後,將委由民進黨立委範雲在新會期提案,立委林楚茵也將提出相關版本;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與21世紀基金會合作,要提出一部較爲全面性的數位平臺治理法案,其中有關新聞議價的部分,也有融入民間版本的新聞媒體議價法。
王立達表示,媒體議價草案以促進媒體與數位平臺談判爲宗旨,會分多階段促進談判協商程序,避免協商沒有結果、淪爲空談。若進入仲裁階段,法案會要求提供議價相關資料,像是廣告收入、流量、點擊率等,藉由仲裁後確定應該給付金額,同時可以做合理調整。
林照真強調,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都有訂定新法,保障著作權,但臺灣媒體相對年輕,沒辦法保障平等跟大型跨境平臺議價,立法是唯一辦法。
林照真說,在立法之前也必須做準備,媒體間需要整合。此外,現在都用公會組織協商,但公會在過去是鬆散的,也沒有面對這麼大議案的經驗,要協調出專責人員,集中推動法案。
林照真強調,媒體健全發展攸關臺灣新聞民主,期待不同黨派的朝野立委,能體認「新聞有價」的前提下,進行政黨合作,讓該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