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評會:萊豬跑票3立委停權一年 再犯停權三年

去年萊豬案表決時,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左起)、江永昌、林淑芬多次棄權投票,遭認定「跑票」。(資料照/江永昌服務處提供、本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今召開中評會,處理萊豬跑票三立委;中評會主委康裕成今表示,今天的結論是,三位立委停權一年,再犯則停權3年;並建請中執會做爲下次提名的參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去年12月底開會決議,對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表決時,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3名黨籍立委因跑票予以停權3年,罰新臺幣3萬元,並依黨團組織規程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

農曆年前召開中評會,第一次處理時,英系的中評委明文質疑程序問題,認爲黨團當初的公文語意不清;由於程序問題,再加上當事人均未到場,中評會今無結論,待農曆年後再討論。

當時康裕成認爲,之前黨團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3年的處分,中評會將處理的是這3人「黨員」權利的部分,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她希望案子要儘快處理,不要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