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搞烏龍結婚證變離婚證 男出獄發現被離婚!
▲民政局錯把結婚證辦成離婚證,丈夫出獄後才發現自己被離婚了。(圖/達志示意圖)
四川省宜賓市高縣男子鍾福培出獄後,竟發現妻子陳女已和另一男子結婚,還生育了小孩。婚姻登記處經辦人28日坦承誤將陳女的結婚證辦成了離婚證,陳女也將錯就錯拿此證去和李男結爲夫妻。
據《成都商報》報導,42歲的鐘福培是宜賓市高縣雙河鄉千秋村農民,鍾男在2010年10月與陳女結爲夫妻,因家中生活過不下去,於2011年12月搶劫被抓,並被判刑3年6個月。
鍾男今年6月出獄返家,欲補辦戶口時發現陳女在自己不知情的狀況下已將戶口遷走,並和他離婚,再和李男登記結婚還有了孩子。鍾男想不明白,自己在監獄服刑,既沒有收到妻子的離婚協議書,也沒有得到法院判決書,怎麼妻子就這樣變成別人的妻子?
鍾福培氣憤地質疑高縣婚姻登記處違法開具離婚證,並又違法替陳女與李男辦理結婚證,因此他透過網路及市民熱線等要求民政局給個說法。更進一步在2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妻子犯有重婚罪。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28日承認過失,並指出,陳女於2014年2月到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她聲稱因丈夫搶劫坐牢,想重新補辦結婚證用來訴請離婚。李定紅說,「我覈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後,就照程序替她補辦。當時結婚證跟離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拿錯了。陳女持證離開時,也並無異議。」
陳女10天后與高縣慶領鄉人李某前去登記處登記結婚,表示自己已離婚,並持有離婚證。李定紅表示自己未仔細審覈,看過陳女與李男在結婚申請聲明書和結婚登記聲明書上填寫未婚後,就替兩人辦理結婚登記。
陳女現任丈夫李男表示,陳女目前身體不適,需在醫院檢查後再返回宜賓高縣解決此問題。他指出,「鍾福培以前經常和陳女吵架,動不動就打她,還把他們租屋處的門都打爛了,甚至用刀威脅過她及她母親。」他認爲,「陳女離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李男並提到,他在陳女尚未離婚時因工作認識她,一開始並未深交,是到確認陳女已離婚後才正式交往並結爲夫妻。
民政局副局長王庸遠表示,目前已對經辦人李定紅作停職處理。陳女若堅持與鍾男離婚,可透過協商或訴訟來解除婚姻,再和李男結婚。而鍾男方面,也會給予法律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