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開放自行車載人?交通部:被載者要6歲以下
自行車能否載人問題爭議許久,最新消息指出,交通部正在研擬修改規範,增加可載1人的條文,但僅限定6歲以下幼童,且騎乘者必須年滿18歲以上。學者專家聽聞後各有不同看法,但因臺灣交通環境混亂,自行車又是肉包鐵,多建議不應貿然開放。
道路交通灣全規則中第122條明定,自行車不得載人,若違反規定可處罰300元到600元,但有騎車的民衆都知道,這項條例大多是警方規勸用,真正開單者寥寥可數。有立委過去曾在立院質詢時表示,政府推動綠色運輸,又建許多自行車道,但礙於規定家長不能載小朋友,親子不能同樂,非常可惜,因此交通部開始研擬相關方案。
立委舉例,日本有親子自行車,也有訂出該車種的國家檢驗標準,因此開發出許多不同車款;臺灣的狀況則是父母親自己到店家選購現成座椅,決定後再請人幫忙固定,有些用焊接,有些用捆綁,沒有一定安全標準,也造成安全上疑慮。
對此交通部表示,會在明年上半年檢討,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自行車相關條文做修正,目前暫定是由18歲以上成年人騎乘,可搭載6歲以下兒童1人,換句話說,成年人若自行車雙載仍是違法。
消息曝光後,兒福團體或專家各有不同看法,有些人擔心6歲以下兒童仍很小,要求他們乖乖在後座難度頗高,「光是腳亂晃,伸入快轉的輪框中,會發生何事就能想像,更別提轉彎重心不穩,或受到吸引伸手亂抓東西怎辦?」
有學者認爲,自行車就是肉包鐵,臺灣的道路環境不佳,貿然開放,可能導致家長與小朋友都受傷。專家建議,不應因爲家長需求把法規放鬆,應該先改善騎車環境,希望交通部能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