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遭殺害兇嫌放火燒車焚屍 子求償680萬最終獲賠金額出爐

男子向兇手家屬求償損害賠償共679萬5250元,法官審酌274萬8550元較適當,扣除被害人補償金,獲賠94萬8550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廖姓男子與黃姓女友在女方車上起爭執,竟持刀殺害女友後,向女友的兒子坦承殺人,再開車至中寮山區釀火燒車,警方獲報2天在燒燬的轎車上尋獲2具焦屍.黃的兒子向廖的女兒求償精神慰撫金等近680萬元,南投地方法院判廖女賠94萬8550元。

判決書指出,廖男去年1月25日以水果刀殺死黃女,駕駛黃女的車輛至中寮山區淋汽油釀火燒車雙亡,兇嫌廖男涉殺人罪部分,因廖男死亡獲不起訴處分,黃的兒子向廖的女兒提告損害賠償。

黃子主張,母親喪葬費44萬8550元,母親的7年轎車殘值還有30萬元,卻遭兇手焚燬,且母親死亡造成精神極大痛苦,請求精神慰撫金604萬6700元;廖女告訴法官,她育有1名腦部病變需長期照護的5歲孩子,生活負擔沉重。

法官審酌,黃子精神慰撫金以200萬元爲適當,加上喪葬費、車損賠償,合計金額爲274萬8550元,扣除他已領180萬元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廖女應於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合計給付對方94萬855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