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勞基法》福利不減! 長庚維持新進住院醫師14天年假

林口長庚大樓外觀。(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住院醫師納《勞基法》將於9月1日上路長庚醫院日前遭爆將新進住院醫師原有的一年14天年假,降到《勞基法》規定的一週7天,形同以納勞基法之名,行縮減成本之實。對此,長庚醫院迴應,新進住院醫師自今年8月開始報到,新簽約的醫師,9月1日起仍維持14天休假,優於勞基法規定。

爲配合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部於今年8月6日公告住院醫師適用納入勞基法84-1工作者法令,因此醫院須與住院醫師簽定84條之1約定書及定期契約(聘僱契約)。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行政中心副總執行長蘇輝成受訪時表示,長庚醫院日前已到各院區進行相關作業說明,8月27 日更公告「住院醫師薪資管理辦法」,未來若發現有與勞動部公告不符處,將配合修訂。若住院醫師針對薪資部分疑義,在9月1日起皆可撤籤聘僱契約。

蘇輝成表示,長庚醫院已於8月與所有住院醫師重新簽訂聘僱契約,無論在任或新聘的1400多名住院醫師皆完成簽署,除了幾位仍在國外,尚聯絡不上的醫師外,至今未接獲醫師提出撤籤申請。日前院方已將新簽約內容送勞動部備查

蘇輝成提到,長庚醫院目前規定,住院醫師自到任日起,每年皆有14日年休假日數,新進住院醫師雖於9月1日納入勞基法,原本第一年仍只有7天休假,但院方認爲,「對員工好一點沒什麼不好」,決議維持14天年休假規定辦理,未來會配合政府政策及維護住院醫師權益,讓政策美意落實,並照顧到所有住院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