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放Ubike置物籃DV忘帶回 婦當回收品撿成侵佔犯
張姓男大生騎乘Ubike至新北中和區秀山國小歸還時,忘記將放在腳踏車前方置物籃的攝影機帶走,便回家休息,方姓婦人把DV撿回家後,員警調監視品發現其身影,並在執行交通指揮發現她而將其攔下,她坦承有這回事,但強調以爲是資源回收物纔會撿沒要侵佔,不過因侵佔遺失物爲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訊後仍依侵佔遺失物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方姓婦人把男大生忘DV當回收物撿回,意外成爲侵佔犯。(圖/孫曜樟翻攝)
警方表示,中和分局秀山派出所警員劉立中日前於晚間接獲張姓大學生報案,指稱他騎乘Ubike至中和區秀山國小歸還時,忘記將置放在腳踏車前方置物籃的攝影機帶走,便回家休息。隔日清晨前往察看,DV攝影機不見,因裡面有重要檔案,拜託警方幫忙,看有沒有機會尋回。
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是一名婦女將攝影機帶走,再循着婦女離開的方向沿路調閱監視器後鎖定婦女的特徵。隔日早上,承辦員警劉立中在路口指揮交通時,發現自己正追查的婦人就在眼前路上行走,遂上前詢問,而方女才坦承有其事。
方女向員警供稱,平常都在附近撿回收,誤以爲Ubike置物籃內是民衆不要的回收物,便撿回家中做資源回收,不知道觸法,也沒有侵佔的意思。但由於被害人已提出告訴,且侵佔遺失物爲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訊後仍依侵佔遺失物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