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北檢控告泰豐輪胎董事長馬述健背信罪 泰豐將採取法律行動
泰豐(2102)經營權之戰越打越烈;爲反擊泰豐處分中壢廠,南港(2101)副董趙國帥2日到北檢按鈴控告泰豐董事長馬述健背信罪,因爲,泰豐9月就要處分中壢廠,疑點重重。泰豐則強調,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南港及趙國帥誣告、妨害商業信用及名譽等罪責。
趙國帥2日指出,這次是代表超過半數的泰豐股東,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馬述健涉嫌背信。
趙國帥強調兩大訴求,呼籲泰豐其他董事切勿再爲馬述健背書,免涉刑責;另外,也正告任何買家不要把官司買回家,面臨一連串訴訟!
南港提出的告訴狀內容包括,泰豐變賣資產與承諾背道而馳、給董事的資料不全、6席董事竟選擇低估市值60億元的仲介、土地處分未提報董事會等。
趙國帥表示,過半股東將在10月中旬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馬述健很可能交出經營權,但,突然在疫情嚴峻、房地產急凍的不恰當時機,在董事會決議處分重大資產,程序有違法之虞,檢調應查明是否涉及利益輸送?
趙國帥表示,馬述健對處分中壢廠是否採取公開招標的說法前後矛盾,顯見能不能賣、要不要賣都是馬述健一人決定,違反公司治理,無視股東權益。
告訴狀也指出,馬述健在6月15日召開泰豐董事會,委託世邦魏理仕和仲量聯行估值子公司泰誠和泰鑫持有的中壢廠土地,竟不提供相同且完整的資料;世邦魏理仕估值合計62億元,仲量聯行估值合計121億元,6席董事竟選擇世邦魏理仕,造成泰豐可能損失達60億元以上。
對於南港的指控,泰豐表示,決議處分中壢廠土地,目的是因應公司未來資金需求,追求公司永續經營、長遠發展,照顧員工權益並顧及股東長期利益所爲的正當且合理、合法決策。
泰豐強調,處分資產案,因不發生「財產之轉讓,足以影響公司所營事業之不能成就」的情事(諸多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例所認定之基準),毋庸提請股東會決議,所以,董事會所爲處分資產的決議,屬合法正當。
泰豐認爲,公司董事南港輪胎、指派代表人趙國帥,自稱代表公司過半數股東,一再以不實言論扭曲事實,抹黑公司的商譽,甚至以刑事告訴手段威脅董事會成員,實已造成司法資源浪費並構成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