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健身房上演「四腳獸」遭驅離 店長經理挨告獲不起訴
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健身房淋浴間與另名男子「四腳獸」,遭其他會員檢舉後由駱姓店長及葉姓經理處理。事後,他認爲兩人要他赤裸走出淋浴間是犯罪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認爲兩人罪嫌不足,今不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健身房淋浴間與另名男子「四腳獸」,遭其他會員檢舉後由駱姓店長及葉姓經理處理。事後,他認爲兩人要他赤裸走出淋浴間是犯罪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認爲兩人罪嫌不足,今不起訴。
檢方調查,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在健身房淋浴間與另名男子「四腳獸」,遭其他會員檢舉後由駱姓店長及葉姓經理處理。
鄭姓男子指控,去年5月26日,他在淋浴間淋浴時,駱姓店長竟然大聲對他叫囂,在衆目睽睽情況下,要求其赤裸離開淋浴間。
此外,駱男與葉男大聲對他說:「不要讓他跑掉」,且要求他提供個人資料,否則將開除其會籍,讓他心生畏懼。事後,鄭男提告兩人涉犯妨害自由、恐嚇、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
檢方調查後,認爲僅爲鄭男單一指述,並沒有其他證據佐證,今依罪嫌不足,不起訴駱性店長及葉姓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