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稽查4家粿條、粄條餐飲業!均資料缺失 令限期改善

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也派員稽查供應粿條、河粉及粄條類料理的餐飲業者。(衛生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受害者均曾食用粿條、河粉及粄條類等料理,鑑於臺南市也有不少提供粿條、粄條的餐飲業者,市府衛生局派員稽查4家業者時,因業者都未能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出具健康檢查報告,其中更有3家業者未能提供粄條來源文件,稽查人員均當場令業者限期改善。

衛生局表示,經派員前往供應粿條、河粉及粄條類料理的4家餐飲業者查覈,發現4家均未能出具健康檢查報告,已當場令業者限期改善,如果屆期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另外,有3家業者未能提供粄條來源文件,也要求改善複查;一旦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粿條、粄條、河粉等米溼製品的水活性較高,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如果保存不當,便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發生,因此業者生產後提供給批發、零售或餐飲業使用時,都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攝氏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至於烹調後的食品,如未能馬上食用,也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不宜反覆加熱。

衛生局還強調,公告規模的餐飲業者應依規定事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如果未事先投保,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