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稽查飲料、冰品 2件標示不符下架、7家違規限期改善

新竹市衛生局啓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的專案稽查及抽驗,稽查場域包括飲冰品製造業、販售業、手搖飲店等。(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衛生局啓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的專案稽查及抽驗,稽查場域包括飲冰品製造業、販售業、手搖飲店等。(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夏日是飲品和冰品消費的高峰期,爲了維護夏季飲冰品的衛生安全,新竹市衛生局啓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的專案稽查及抽驗,稽查場域包括飲冰品製造業、販售業、手搖飲店等,共抽驗現場調製飲料及冰品23件,檢驗結果除2件標示不符,其餘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此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產品責任險、保存來源文件及標示規範符合性等,並抽驗相關原料、成品進行衛生標準、咖啡因、總糖量及總熱量等檢驗。

稽查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業者共計16家,結果9家合格,7家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同時抽驗食用冰塊、冰品、飲品、餡料、咖啡、茶等共計23件產品,其中1件「焙香大麥拿鐵」檢驗總熱量、總糖量與現場菜單不符,1件「奇異果鳳梨汁」未標示總熱量、總糖量,該兩項產品立即請店家下架,並移總公司所轄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提醒民衆,購買飲冰品時,應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並且留意現場作業人員及作業環境衛生,並於購買手搖飲或冰品後,儘快食用完畢或適當冰存、儘速飲用,以免變質。尤其飲品和冰品容易受到環境溫度的影響,若未能及時食用或保存不當,可能會導致食品變質或滋生細菌。

衛生局也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注意食材保存及效期,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及加強員工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尤連鎖飲料、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業者亦應遵守「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