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忙救火燒車卻趁火打劫 員警循線緝獲

警方查出李嫌利用搶救火燒機會涉嫌竊取車內現金逃逸。(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57歲李姓男子機車發現火燒車,馬上加入救火行列,但打開車門看見車內有15600元現金,竟涉嫌「趁火打劫」,將錢竊走逃逸,臺南警一分局據報,深入追查比對,查出李男涉案,而傳喚李男到案說明,全案偵訊依法送辦。

臺南市警一分局文化警員洪富鑫陳彥州,於3月8日15時接獲110報案,在東區中華東路三段與東門路二段路口檯安藥局前有火燒車事故員警立即火速到場瞭解,經瞭解系陳姓車主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至該處,可能因引擎過熱引燃易燃物件而突然起火,事經路過熱心民衆與警消人員共同協助,迅速撲滅火勢,而未引起更重大的傷亡事件

事後,陳姓車主將自小客車拖往保養廠修理,驚覺車內現金新臺幣15600元竟不翼而飛,懷疑起火時遭他人竊取,隨即報警處理。警員洪富鑫據報至現場勘察蒐證,積極查訪附近多家商家之監視錄影,並將蒐集之資料予以彙整,深入交叉過濾比對,終發現一不明男子騎乘重機車涉有重嫌。

員警採以車追人對策,傳喚車主到所說明,李姓犯嫌 (57歲、有竊盜素行資料)於警詢中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當時在旁協助滅火,孰知打開駕駛座車門,竟發現車內排檔桿旁放有現金,又見衆人忙於救火,竟一時興起貪念,順手竊取現金悄然逃逸,讓自己原本系一樁協助滅火的美事,瞬間化爲不可磨滅的污點而身陷囹圄,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