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空拋物致死案被覈准死刑,立即執行 受害人家屬:罪犯在庭上還在笑
婁女士表示,罪犯被覈准死刑是罪有應得,她對這一結果並不意外,在等待這一結果過程中也並不忐忑,“因爲妹妹是學法律的,所以我對法律很敬畏也很有信心,而且通過和法院、檢察院的接觸,我感覺到這些辦案人員都很正義。”
婁女士的妹妹小婁
婁女士說,前幾日是妹妹的生日,這一結果冥冥中也是對妹妹的一個交代。“(自從妹妹出事後)我爸爸瘦了30多斤,我媽媽有半邊臉都不會動,滿頭白髮。這個事情對家裡人是極其殘忍的。”
此外,婁女士還表示,後續還會追究其他方面的責任,“罪犯在那個地方高空拋物幾天的時間,都沒有人去對他採取什麼措施,這一點我非常難以接受,這也是導致我妹妹被害的其中一個原因。”
長春萬達夜市高空拋物致死案現場 網傳視頻截圖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6月22日晚,婁女士的妹妹小婁在長春市紅旗街萬達廣場夜市小吃街被一塊高空拋下來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目擊者告訴記者,該男子在事發當日即6月22日的前幾個小時,曾扔下過磚頭和飲料瓶,當天共拋物三次。事發後,警方對嫌疑人周某進行精神鑑定。
長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時至23時許,周某在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某公寓32樓樓道窗戶和樓頂天台等位置,先後向地麪人羣投擲八塊磚頭,其中一塊磚頭擊中被害人小婁額部。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時30分許,周某在紅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戶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當日22時40分許,周某在該室再次投擲三罐未開封可樂,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額部。
經法醫精神鑑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被告人自動投案,檢察院以“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公訴。
2023年11月27日,該案件一審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方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訴,被告人在庭審中對其所犯罪行悉數承認。
受害者家屬婁女士告訴記者,法庭上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就是被告人做這種事情(多次高空拋物)的目的是什麼。“他在(案發)前幾天就接二連三地從樓上扔東西,案發那天扔了磚頭,分兩個時間段扔了8個磚頭。他還說希望(自己)能被判死刑。”
婁女士對記者表示,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量刑建議就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婁女士說,公訴方在庭審中深入細緻地剖析和挖掘了被告作案的心態和目的,以及作案時的動機,“公訴方在庭上說,他選擇了不確定的人羣爲目標來進行攻擊,他明知道樓下是個人流量很大的夜市廣場,也挑選了人流量很大的時間段。”婁女士說,被告周某表示希望被判死刑,在法庭上未表示出悔意。
2023年12月13日,“女孩被高空拋下磚頭砸中身亡”一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一審判處被告人周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周某當庭未上訴,表示接受這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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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法庭上,婁雲(化名)清晰地記得,嫌疑人面帶微笑,被害者家屬痛哭流涕。
2023年6月22日,婁雲的妹妹婁月(化名)在長春旅行時被高空拋下的磚頭砸中頭部,永遠停在了28歲。而施害方是隨機行兇,爲的只是被法院判處死刑,因爲他沒有自殺的勇氣。
命案發生後200多天裡,婁月的家屬在等待嫌疑人周斌的死刑覈准,也在等各方責任人的迴應。
被害人的姐姐婁雲
【“惡魔不讓她活”】
在婁雲的眼裡,妹妹婁月漂亮懂事,是一家人捧在手心裡呵護的小女孩。高考過後,山東煙臺人婁月以630多分的高分被北京某大學錄取,爲了心中的理想,她堅定地選擇了法律專業,即便家裡人都希望她選一個更穩妥的專業。
“妹妹是個有主見的人,她信仰法律和正義,高考時填報的專業都跟法律相關。”婁雲告訴頂端新聞記者。畢業後婁月順利通過司法考試,進入北京某國企擔任法務,28歲的她正準備與交往多年的男朋友結婚,人生將要開啓全新的篇章。
婁月的日記
然而一切卻終止在2023年6月22日晚11點。長春萬達公寓樓33層先後砸下的8塊磚頭,其中一塊正中婁月的頭部,導致其當場斃命。那天是端午假期的第一天,婁月從北京出發和朋友在長春集合,第二天他們將去往長白山旅行。
犯罪嫌疑人周斌,案發時不到23歲,江西省高安市市郊農村人。2023年12月一審法庭上,周斌面帶微笑,據周斌表述,他作案動機是因爲不敢跳樓,於是想通過高空拋物隨機砸死一個人,就可以被判處“安樂死”了。“惡魔不讓她活。”婁雲哭着告訴頂端新聞記者。
據媒體報道,周斌的家庭是貧窮且破裂的,父母分居多年,初中學歷,獨自在城市打工勉強度日。2023年5月,曾因爲言語異常被其母親送往精神病院,然而僅一天就出院。6月14日,周斌來到長春開始自己“赴死”計劃,長春萬達公寓是他隨機挑選的地點,因爲樓下便是鬧市。
2023年12月13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周斌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沒有歉意的兇手,和走投無路的姐姐】
長春萬達公寓位於吉林省長春市萬北路旁,緊鄰萬達廣場,樓下有商業街和夜市,人口密集。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周斌在2023年6月17日下午和晚間兩次集中高空拋物,投擲物包括2桶5升桶裝水和3罐未開封可樂。這兩次集中投擲均有人員被砸中受傷。據媒體報道,受傷人員均已報案。在6月22日案發當晚他先後投擲8塊磚頭,其中一塊導致婁月喪命。
距離案件發生已經有200多天了,婁雲清晰地記得,法庭上週斌的父親冷漠的表情,以及他痛哭流涕的母親。“他的父親就像是在看一場電影一般置身事外,而他的母親哭泣也僅僅是因爲兒子被判了死刑。”
案件發生之後,婁雲告訴頂端新聞記者,每到夜晚她總是能聽到自己父母不斷地嘆氣,一遍遍唸叨着夢裡婁月的模樣。母親做飯時,總是會按照婁月的喜好做上一兩個菜,街邊一閃而過相似的背影都會讓一家人駐足落淚。
婁月生前照片
“每次接我的孩子放學時我都恐慌,如果有一天我辛苦將他養育長大,但是他卻因爲意外停留在20多歲,那我該怎麼面對。不幸會不會在下一秒發生?”婁雲告訴記者,在失去妹妹後,婁雲不斷地自責,抱怨自己爲什麼讓她獨自去了長春,爲什麼沒有打電話叮囑她晚上不要出門。
200多天裡,在不斷的自責和悲傷中,婁月的家屬在等待周斌的死刑覈准,也在等各方責任人的迴應。
【200多天的等待與各方迴應】
婁雲告訴頂端新聞記者,案發公寓當時處於什麼人都可以登上頂樓的狀態,這也給了周斌可乘之機。案發後婁雲曾登上公寓頂樓,她看到那裡隨意的塗鴉和堆積的垃圾。
案發公寓樓上的磚頭
4月12日,頂端新聞記者聯繫到長春萬達物業方,詢問案件發生後是否還在關注此事件,是否會對受害者家屬致歉,物業方拒絕回答並掛斷電話。
頂端新聞記者隨即聯繫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紅旗街派出所,並詢問工作人員是否會追責其他責任方,是否加強對公寓的安全管理,“當時不是我負責的案件,時隔這麼久情況我已經不清楚了,是否跟進也不清楚。”工作人員表示。
當日,頂端新聞記者致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該案件進展以及後續是否會追究其他責任人相關責任等問題進行詢問,工作人員表示,該案件還在死刑覈准階段,“案件正在走後續程序,其他方追責是受害者家屬的權益,目前刑事案件部分已經審結。”
河南領英律師事務所高巖律師在接受頂端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高空拋物案中,若有確定的行兇者,則由行兇者對其造成的侵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就本案而言,物業公司或派出所分別負有不同的職責。
“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拋物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2023年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周斌首次實施高空拋物行爲後,物業公司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如物業公司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可依法向其主張賠償。”高巖說。
高巖表示,派出所是履行維護社會治安的法定職責的行政機構,只有在其履行行政職責存在違法情形,且其未履行職責與周斌拋磚至婁月死亡具有因果關係時,派出所才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判決結束後,針對行兇者,家屬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民事賠償;針對其他侵權人則需另行提起侵權之訴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