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女友後帶7把刀直奔1100公里外女友前夫家,行兇前被民警抓獲

5月17日,湖北荊州市公安警方,將殺人嫌犯羅某移交給福建漳州市警方。

公安縣辦案民警告訴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因情感糾葛,5月13日晚8時許,27歲的羅某在福建漳州一出租房內將女友李某殺害。隨後,他花4000元包黑車來到1100多公里外的湖北公安縣,欲報復李某前夫劉某全家,被警方及時抓獲。

▲5月16日凌晨4時許,命案嫌疑人羅某被湖北公安縣民警抓獲。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5月16日凌晨1時20分,公安縣警方接到漳州警方通報:漳州市一出租房內,女子李某遇害,嫌疑人羅某潛逃,可能竄至公安縣斑竹壋鎮李某前夫家,繼續實施犯罪

辦案民警稱,公安縣警方接報後,迅速展開研判。經偵察,羅某藏在公安縣斑竹壋鎮一家KTV內。16日凌晨4時許,民警將羅某抓獲,並從其隨身攜帶的行李箱裡,查獲7把管制刀具

▲5月16日凌晨4時許,命案嫌疑人羅某被湖北公安縣民警抓獲,從其行李箱中搜出7把管制刀具。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羅某供述,兩年前,未婚的他與離異女子李某相戀,李某前夫劉某對此不滿。因此,他恨上了李某和劉某。5月13日晚,他持刀殺害李某後來到公安找劉某。5月14日,他兩次來到劉某家,沒找到劉某。

民警介紹,羅某所帶的7把管制刀具,5把在超市購買,2把在網購平臺購買。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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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雲南省華寧縣發生一起兇殺案:男子魏某凌晨攜帶凶器攀牆翻窗進入前女友黃玉(化名)的現男友家中,造成一死一傷。

8月18日,此案在華寧縣法院開庭,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非法侵入住宅罪兩項罪名提起公訴,兩起案件合併審理。

8月23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倖存的當事人黃玉及受害者張先生的姐姐。受害者家人表示,魏某庭審時毫無悔意,他們目前不接受任何賠償,只希望法院能判處兇手死刑。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勇 圖片來源 受訪者提供

深夜,血案突然發生……

受害者:熟睡中遭襲一死一傷

黃玉是魏某的前女友,事後鑑定爲輕微傷。8月23日,她接受記者採訪,回憶當天事發經過時仍心有餘悸,“沒想到只談了兩個月的戀愛,卻惹出了這麼大的禍。”

黃玉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1月21日凌晨3點左右。“我20日晚和男友張先生回到他的住處財政局小區401室,大概次日零點多睡的覺,到了凌晨兩三點時突然聽到男友‘啊,啊,啊’的慘叫,我就開了燈。”黃玉說,就看到有個男的站在張先生睡的那側牀頭,雙手戴着手套,右手持刀。

“這時我男友想掙扎站起來,可那男的又用電擊棒一樣的東西電了他的背部,我就趕緊上前阻攔,才發現那男的竟是我的前男友魏某。”黃玉見魏某還想用刀繼續對張先生實施傷害,就用左手抓住尖刀。這時,張先生從牀上爬起,手捂住脖子。見狀,黃玉到牀頭拿起手機準備報警,誰知魏某衝過來將手機一把奪走,之後用鐵棒將屏幕砸爛,並打了黃玉幾下。

黃玉再次試圖去拿張先生手機,又被魏某奪下扔在地上,她想跑到窗口大喊“救命”,結果被魏某拉進主臥室衣帽間。此時,張先生已側臥在地。而魏某則對黃玉說“我已經瘋了,跟蹤你一個月了”,還質問黃玉“爲什麼跟這個男的在一起也不跟我”。黃玉求魏某打120救張先生被拒絕,魏某聲稱“這個房子裡要死3個人”,表示殺了黃玉後自己會自殺。其間,魏某還告訴黃玉,“我和你好之前,本來是準備殺另一個前女友全家的,遇到你之後纔打消念頭的。”他還說,今天就是抱着死的決心來做這件事的,就沒有打算出去。

黃玉哀求魏某,說了很多好話,魏某一直說要自殺,還一度同意可以送張先生去醫院。但就在黃玉拿到手機後,他又變卦了,上前掐黃玉的脖子,並揚言要殺其全家。黃玉掙扎着找到了奪門而出的機會,自己跑下樓時,魏某一直緊隨其後。

幸運的是,黃玉跑到小區門衛室,通過爬窗方式進入,並在門衛大爺幫助下撥打了110。警察趕來後,黃玉跟隨到了401室,但此時大門已鎖住,後在消防幫助下打開大門,此時魏某已跑掉了,而張先生已死亡。

華寧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書》說明,張先生全身上下有14處創口,死亡原因爲“他人利用銳器作用頸部致血管斷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加害者:殺人後在羣裡發“搞砸了,要死了”

魏某24歲,案發前是華寧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的一名輔警,2020年1月20日11點,到原單位辦理了辭職手續。而慘案就發生在十幾個小時後,事發地財政局小區與其所住的水閣小區只有一牆之隔。

歸案後,魏某供述了作案過程。當晚10點左右,魏某出小區轉了一圈後,又折回,先後從自己的摩托車座墊下拿出兩根尼龍繩、一把尖刀、一雙手套和一條毛巾,回家帶上一個帶電擊器的手電筒,揹着黑色揹包就重新走出小區。魏某進入旁邊的財政局小區,順手在綠化帶裡撿了根鐵棒。此時已到了21日凌晨3時許,魏某順着下層的防盜窗一路而上順利爬上4樓陽臺。

不過進入房間後的過程與黃玉的表述有所不同,魏某稱並不是在對方熟睡中持刀捅刺張先生的,而是張先生先發現了他。魏某交代,他進入房間後,先靠牆站了一會,之後又靠近牀兩步,這時張先生摸出手機照向他並質問他是誰。“他放下手機過來勒我,將我按在牀上,我取出刀向後捅兩刀,不知道是哪刀戳到了。”黃玉醒來後搶刀時手部被劃傷,後來魏某還用電擊棒電了張先生,對方鬆手後用手捂住出血的脖子。後續過程與黃玉所述差別不大,但魏某否認二次進入房間將張先生殺害。

當日凌晨5時左右,魏某在同事羣發了信息,“我失手了,再見” “搞砸了,要死了”。當天凌晨5點多鐘,他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

三任女友

前女友均稱分手後遭犯罪嫌疑人死亡恐嚇

黃玉是魏某的第三任女友。她告訴記者,與魏某相識於2019年6月,一個月後開始戀愛,8月時自己就提出了分手。讓她沒想到的是,分手一兩個星期後,魏某又多次找到她要求複合,被黃玉堅定回絕後,魏某並沒有放棄,並威脅說“如果不和我好,就殺你全家”。

黃玉說,分手原因一是因爲魏某母親不喜歡她,還曾發現魏某與其他女子“搞曖昧”。分手後,2019年10月,黃玉認識了張先生並確定了戀愛關係,雙方家人也見過面,如果不出意外不久他們就將結婚。

除了黃玉,魏某的前女友小靜(化名)也受到了魏某的侵害。

小靜是魏某的第二任女友,是本次開庭審理的魏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受害者。

小靜在對公安機關的表述中稱,2017年曾和魏某相處過三四個月時間。不過兩人最終還是因爲性格不合而分手,“他總是威脅我,說要殺了我。”

女士是魏某的第一任女友,兩人是小學同學,2016年1月確定男女朋友關係。邱女士發現魏某性格孤僻多疑,對待感情“佔有慾強,心理不正常”,於是相處10個月後主動提出分手。邱女士提供給警方的證言中顯示,2017年4月兩人分手後,她仍被魏某多次威脅、糾纏,“他還說要殺我父母”。

法醫鑑定

兇手案發時抑鬱發作,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華寧縣公安局指派有關部門人員對犯罪嫌疑人魏某進行了法醫精神病鑑定,鑑定意見爲:1、魏某患有複發性抑鬱症,案發時爲中度抑鬱發作;2、危害行爲過程中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中,魏某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實表示認可,而對故意殺人事實不認可。

本案當天未當庭判決,法官表示將擇期宣判。

受害者家人

不接受一分錢賠償,只求“一命抵一命”

死者張先生體校畢業,曾多次在全國及雲南省的拳擊比賽中取得佳績,案發時是一名運沙的貨車司機。

對於魏某在庭審中的表現,黃玉也認爲對方“沒有任何悔改,有的只是狡辯”。事情已過去7個月,張先生的姐姐張女士在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自己母親因受不了打擊,在這段時間日漸消瘦,“整整瘦了20公斤,我父親也是蒼老很多。人生最可悲的莫過於老年喪子,少年喪父。”她說,弟弟張先生離異多年,還留下一個7歲的兒子。

張女士說,案件發生後,兇手家屬沒有道過歉,也沒跟受害人家屬有過接觸,“兇手和他的家人長什麼樣我們也不知道。”

張女士告訴記者,魏某在庭審中沒有讓受害者家屬感受到任何悔意,“他是一個很恐怖的人,這種人如果將來還能迴歸社會,又是一個定時炸彈。”張女士表示,不接受對方一分錢的民事賠償,只求“一命抵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