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爲愛轉賬16萬餘元,兩年多戀情竟是騙局

正義網訊(通訊員黃雪媚)相親、相戀、買房、結婚……一整套看起來正常的流程,竟是一場騙局。“新娘”未娶回家中,卻落得個財兩空的結果。

相親相識開啓蜜戀

“大林,最近我認識一個跟你年紀差不多的女子,想不想見個面看看人?”“知根知底嗎?”“是我們鎮其他村的人……”2020年7月某一天,經過簡單的交流,已過不惑之年的大林接受了媒人的建議。在媒人的介紹下,46歲的大林認識了42歲的阿蘭(化名),兩人一見傾心,從聊天發展到浪漫約會,沒多久兩人便成爲了男女朋友。由於大林要上班,兩人主要是通過電話、微信聯繫,但阿蘭去過大林家裡,這讓大林認定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女,殊不知他已掉進了陷阱裡。

爲愛轉賬築“愛巢”

2020年10月,阿蘭以其大哥發不出工資被抓了要“贖人”的理由,向大林借了2萬元。從2021年10月開始,阿蘭就以買房才能登記結婚爲由,讓大林給其轉錢。“我不想回村住,要登記結婚的話要先買房。”面對承諾買房了就會跟自己結婚的女友,大林也是毫不猶豫將錢轉給了阿蘭。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大林通過轉賬或者現金的形式,共給了阿蘭13萬餘元購房款。然而拿到錢的阿蘭並沒有去購房,而是用於賭博和揮霍。

“房子買到了嗎?買了哪裡?”在大林一直追問購房的情況下,阿蘭僞造5張購房收據和房地產公司的公章,將收據交給大林,以此順利矇混過關。經歷了這件事後,阿蘭依舊沒有收斂,還以大哥做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其承包的船舶出事、需要錢看病等爲由,不斷向大林索要錢財。戀愛期間,阿蘭向大林索要錢款共計16萬餘元。

美好婚姻終成夢

“再給我轉2萬元,我們就去登記結婚。”2023年春節後一天,阿蘭再次向大林以結婚的名義索取錢財,卻被拒絕。至此,兩人徹底分手。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剛分手兩個月,阿蘭與另外一名男子登記結婚了。

而大林仔細回想這兩年多的感情和金錢付出,幡然醒悟,於同年2月18日向廣西藤縣公安局報案。

“購房的資金被我拿去賭博和揮霍了,他在城裡又沒有房子,我也不想和他回村住,所以就沒有和他登記結婚。”同年9月12日,該案移送到藤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當檢察官詢問爲何這麼久都沒有答應和大林結婚時,阿蘭這樣解釋。檢察官經審理後認爲,犯罪嫌疑人阿蘭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年11月14日,該案在藤縣法院開庭審理。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阿蘭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責令阿蘭退賠被害人大林經濟損失16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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