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需重新提名5委員 行政院:完全尊重新政府推薦名單

▲NCC委員政院表示完全尊重新政府推薦。(資料照/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今年7月31日前,計有4位委員任滿,包含現任主委、副主委及2位委員,另有1委員辭職,依規定行政院必須在3個月前,將提名名單如期函請立法院審查。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22日指出,張林會時曾討論此事,準院長林全已提出建議名單,行政院將完全尊重。

NCC主委石世豪等4人將在7月底任滿,另還有1委員辭職,因此提名名單共計5人,孫立羣指出,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置委員7人,均爲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提名時,應指定1人爲主任委員,1人爲副主任委員。另外,同法第4條也規定,委員任滿3個月前,應依前述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

由於名單的提出接近交接期,孫立羣說,今年4月8日的臨全會時,也曾討論此事,近日行政院已收到接任團隊所送名單,行政院對接任團隊建議名單表示尊重,並將依法進行提名程序。

據瞭解,林全提出建議名單包括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詹婷怡(併爲主任委員)、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洪貞玲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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