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擄童男送醫 若無異狀最多緊急安置5天
▲內湖擄童2分鐘影片曝光! 怪男強拉女童摔地。(圖/翻攝【黑色豪門企業】臉書)
北市內湖區8日一名周姓男子在店家門口隨機拉扯女童,引發外界關注,昨(10)日下午警方循線在臺大醫院附近發現該男子,由於精神狀況不穩,在北市衛生局社區緊急個案醫療小組到場評估後送往三總北投分院,而按照規定,緊急安置的期限最多以5日爲限,精神科醫師表示,若評估無問題即可出院,若有疑慮需強制住院則必須經鑑定並且通過審查才能執行。
內湖擄童案件讓家長們人心惶惶,擔心帶着孩子上街病不安全,而這名周姓男子已經被送往三總北投分院就醫。曾於該院任職的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受訪表示,緊急安置後需要評估患者本身狀態,是否精神疾病或者頭部受創,亦或者是喝酒、吸毒用藥等,若評估無問題則可讓他出院;但若有住院需求,則會詢問患者本身有無意願,無意願住院則會啓動強制住院評估。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精神科醫師李彥鋒在臉書po文說明強制住院規定,必須由兩名指定精神科專科醫師進行鑑定,並且要於兩日內完成,並將資料送「強制住院委員會」進行審查。在審查會通過後,才能將病人以強制的方式住院,而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但後續若認爲有延長必要,經過兩名精神專科醫師評估通過,可以申請延長,每次以60天爲限。
李彥鋒針對在強制住院之前,鑑定過程中患者是否會再出去亂跑或傷害他人也做出解釋,依據《精神衛生法》,當嚴重病人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可以將病人緊急安置。但緊急安置的期限最多以5日爲限。因此,委員會的審查一定要在此期限內完成,否則應停止緊急安置,也就是讓病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