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孫酒後討錢不成竟打死阿嬤 輕判10年理由曝光

嘉義地方法院判失手打死阿嬤的江男10年徒刑。(廖素慧攝)

嘉義52歲江姓孫子向88歲江曾姓阿嬤索討錢花用不成,竟用柺杖打死阿嬤,檢方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嫌起訴,法院今天依法判江孫10年有期徒刑,理由是平常會關心阿嬤服藥,相處尚稱和睦,犯案時因情緒失控暴打體弱多病的阿嬤後,委請鄰居送醫。

江曾姓阿嬤與江姓孫子同住在嘉義縣水上鄉,5月24日晚間江男討索錢不成,與阿嬤拉扯以致阿嬤撞擊房間內的東西,之後他又拿柺杖打阿嬤的腹、胸、背、四肢及頭部,造成阿嬤身體多處表淺擦挫傷,江嫌發現阿嬤流血,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到院後仍不治死亡。

檢方認爲江嫌疏於注意阿嬤已88歲年邁體弱,用柺杖毆打她,是一時情緒失控,以致下手過重,發現阿嬤流血立即請鄰居送醫,並無殺人犯意,依違反《民事通常保護令》、《刑法》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起訴。

法官審理認爲,江嫌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理應判重刑,因阿嬤的女兒指述,江男平日如果沒有喝酒的話,很孝順阿嬤,會確認阿嬤服藥情形,兩人相處尚屬和睦,江男犯後委請鄰居叫救護車將阿嬤送醫,雖然不符合自首要件,但立即救助,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也坦承犯行,酌量依法判決10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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