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嫦鈺談歡歡前夫外遇 遭求償150萬獲判「免賠」
▲粘嫦鈺曾在節目中引述歡歡前夫張孝正疑似外遇報導,被對方提告。(圖/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藝人歡歡(于佳卉)在2014年6月輕生離世,名嘴粘嫦鈺在節目中轉述報導,提及歡歡前夫張孝正疑似外遇、未盡撫養義務,被男方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在29日判決張孝正敗訴,粘嫦鈺不需要爲此賠償。
歡歡過去曾在節目中聊起婚姻故事,直指和導演張孝正結婚3個月後,就發現對方外遇,10年間總共抓到8次。她輕生過世後,粘嫦鈺在節目上引用相關報導,提及張孝正疑似外遇、未盡撫養義務,被男方質疑「言論與事實不相符」,遭提告求償150萬元和登報道歉。
據《自由時報》報導,歡歡和張孝正的女兒張恩靜曾出庭作證,證明爸爸都有匯生活費和學費,先前問媽媽爲什麼要說爸爸外遇,對方也回答「那是節目效果」。不過,臺北地方法院在29日宣判,因爲張孝正沒有足夠證據,判定粘嫦鈺不需要賠償,全案可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