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教師返鄉難!全教產籲教師介聘迴歸四二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育部陳情,反對介聘辦法修正。(圖/全教產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教師希望返鄉服務,與家人團聚,得透過教師介聘。教育部修正介聘辦法,未來需「同校服務六學期,特殊條件同校服務四學期」才能介聘,引發教師團體不滿。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7)日前往教育部陳情,認爲此案讓教師介聘機會更加渺茫,年輕教師更難返鄉,呼籲迴歸原有辦法。

全教產指出,因爲少子女化,許多縣市已好幾年未辦理中小學教師甄選,造成現職教師希望返鄉服務,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僅能透過「教師介聘」一途。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將教師介聘條件由「同校服務四學期,特殊條件同校服務二學期(簡稱四二制)」的規定,修正爲「同校服務六學期,特殊條件同校服務四學期(簡稱六四制)」。

▲全教產希望教師介聘迴歸四二制。(圖/全教產提供)

全教產指稱,介聘條件修正將導致更多教師無法返鄉就近照顧家人,疲於兩地奔波,或年輕女教師須與年幼子女分離,無法善盡爲人母責任;且因爲辦法公告宣導不周,也沒有緩衝期,造成許多有意介聘且原先符合條件的年輕教師,突然因資格不符,必須再過着和家人分隔兩地的生活

全教產說,教育部一直誤以爲教師介聘造成偏鄉教師流動,但偏鄉學校流動率高,大多是因爲聘請代理教師比例太高,統計也顯示,每年介聘成功的教師佔國中小教師只有百分之一。呼籲希望教育部能迴歸原有辦法,要解決偏鄉學校困境,並不是限制這些教師讓他們不準回家就能解套,這樣的作法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國教署科長蔡宜靜迴應,相關意見教育部會再慎重考量和處理,不過,該辦法是從104年就開始納入各界意見,討論多時也給予緩衝,除考量教師介聘需求,也評估學校校務學生學習權益,減少經常換教師所造成的適應問題

本次也納入但書,除了針對結婚或者對生活造成不便者,可縮短介聘年限,四學期就可以介聘,另增本身有重大傷病者,介聘不受年限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