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排店老闆上億家產都登記妻子名下 離婚後一無所有

劉男指控妻子拿到財產後就吵着要離婚。(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與妻子開連鎖牛排店有成,還研發專利廚具,累積土地、不動產高達1億元,並都登記在妻子名下,不過2人後來感情生變,劉妻便透過網路「離婚見證服務人員」服務,弄到一張有證人簽名的協議書,便籤字離婚,但後來反悔,也想到他其實沒有跟證人說他想離婚,因此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後來臺南地院也根據證人說詞,判決離婚無效。

據判決書,劉男指控,夫妻倆創辦的牛排店有20多間加盟店,加上又有廚具專利、其它土地、房屋總資產破億,並答應妻子要求,將財產登記在她名下,但沒想到對方卻在取得所有財產後,說他有外遇,天天吵着要離婚,並在3年前要他到戶政事務所,拿出一紙已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要求他簽名,一時氣憤也就簽了,辦妥離婚。

法院審理時,劉男也說他後來越想越氣,覺得是妻子串通證人,利用他氣憤衝動之際騙取簽名,這樣就能夠謀財!劉妻則反駁,說是劉男外遇又家暴,並要她自己找證人,纔到網路上求助「離婚見證服務」,如果劉男沒有想要離婚,怎麼會簽名呢?並強調前夫曾因索求大筆金錢、恐嚇「不給就讓妳吃子彈」,因此被依恐嚇取財罪判刑4月,這次提起離婚無效,也是爲了錢。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2名證人都證稱確實沒親聞劉男的離婚之意,劉妻也無法證稱她有轉達,因此難認兩造的協議離婚已具備法定要件,判定兩造仍有婚姻關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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