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中小學實施高級教師職稱“雙定向”評審——廣東惠州用職稱改革激發鄉村教師活力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通訊員 肖樹軍 黎鑑遠 記者 劉盾)爲拓寬基層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通道,日前,廣東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惠州市農村中小學教師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審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惠州在下轄7個縣(區)農村學校實行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鼓勵和引導中小學教師紮根基層、服務基層,推動人才向基層流動。
惠州根據鄉村學校教師職業特點,把教好書、育好人作爲評審的核心內容。評審突出鄉村學校教師師德表現,注重教學工作實際;評審對農村學校教師的榮譽、課題、論文不作硬性要求,讓在農村服務年限長且優秀的一線教師,有晉升高級的暢通渠道。
《辦法》明確,農村中小學“雙定向”職稱只設置副高級層級,對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五級至七級。所獲得的職稱在同類地區有效,頒發的職稱證書標註“基層”字樣,並與普通職稱享受同等待遇。農村中小學教師可根據自身實際,自主選擇申報農村中小學教師職稱“雙定向”副高級職稱,或廣東省統一的中小學教師副高級職稱,但同年度不得同時申報以上兩種類型的副高級職稱。
《辦法》提出,農村中小學“雙定向”的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社部門覈定崗位總量,不佔各縣(區)學校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各縣(區)每年使用的農村中小學教師“雙定向”職稱崗位,應不低於符合條件人數的30%,解決農村中小學教師職稱晉升難題。
《辦法》明確,農村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必須在覈定的崗位總量內進行,不進行崗位總量以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評審。評審結果是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取得“雙定向”職稱的教師,限定在惠州市農村學校範圍內聘任和流動,向非農村地區、非基層單位流動的,應按程序進行重新評審。
據調研,惠州現有農村中小學一級職稱教師8000多名。其中,在農村學校從教滿30年且聘在一級崗位滿10年的在崗在編教師2000多名。這一政策施行後,農村學校特別是教學點學校的教師,在職稱評審上將發生革命性的變化。
作者:肖樹軍 黎鑑遠 劉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