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霧駕車「8+1」守則臺中交警教你怎麼做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呼籲,用路人開車時若行經濃霧視線不佳路段,務必減速並保持適當距離,掌握「8+1」安全駕駛守則。(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日前發生20車連環撞車禍,造成2死8傷悲劇,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呼籲,用路人開車時若行經濃霧視線不佳路段,務必減速並保持適當距離,掌握「8+1」安全駕駛守則,遠離交通事故

1、減速慢行:在霧中儘量減速慢行,盯緊前車並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開啓頭燈、前後霧燈及危險警示燈

3、減少變換車道:高快速道路霧區路段,能見度太差時,建議從最近之交流道駛離,或放慢速度、拉長與前車距離,減少變換車道,以免後方來車來不及反應造成危險。

4、若濃霧過大,暫停路邊(肩)等霧散再上路

5、保持除霧、清潔雨刷與玻璃:將車窗打開一條縫,使車內外空氣流通溫度保持一致,避免擋風玻璃內凝結霧氣。並且須先行雨刷水,將擋風玻璃先刷洗清潔。

6、緊盯標線、儘量行駛路中間:在大霧中,可以儘量利用殘存的視距,盯住路中的分道線行駛,但一定注意不要跨線行駛。

7、善用喇叭霧天視線不好,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車輛的作用,當聽到其他車的喇叭聲,應當立刻鳴笛迴應,示意己車的位置。

8、切忌急煞:在大霧天開車應該用點煞來慢慢降低車速。突然地急剎車會讓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導致追尾的發生。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除上述8大要領外,另外1招「2階段處置」,預防2次事故發生。當駕駛人在快速道路發生事故時,建議採「2階段處置」,第1階段先下車確保自身安全,如果後方車流多且速度快,建議先短暫離開車道至安全處所(如路肩)。

另外,第2階段立即觀察後方狀況,在確保安全前提下,迅速將車上故障標誌取出、放置車輛後方80–100公尺(車道線每組10公尺、可參考運用)處,並報警處理,以維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