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伸狼抓恐涉強制猥褻罪 「無套中出」最重判10年

NONO近日遭控性騷擾,昨宣佈暫停演藝事業。(資料照片)

搞笑藝人NONO遭網紅小紅老師爆料,曾在車內對她強吻、揉胸、強脫內褲,她還稱有20多位女性透露被NONO伸狼爪,甚至有人稱「被拖到市民大道殘障廁所無套中出」,律師詹傑翔表示NONO對小紅老師所爲,可能涉及刑法第224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無套中出的行爲,可能涉及刑法第221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外型帥氣的律師詹傑翔是談話節目常客,經常分享法律常識。(艾迪升傳播提供)

對於炎亞綸若有對未成年的耀樂拍攝性影像,詹傑翔認爲可能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妨害秘密、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但以刑責較重者爲處斷,也就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可以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只是都過了5年要如何舉證?法院又要怎麼採證?詹傑翔指出關於事證部分,只要加害者否認有犯罪事實,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若無法證明有強制猥褻、性交或拍攝性愛影片的話,就很難成立犯罪,但一切還是要以司法機關問話爲主。

至於法律追溯期,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偷拍性影像部分,追訴期都是20年。黃子佼若10多年前誘未成年拍裸照,仍在法律追溯期內。

面對演藝圈的#Me Too運動,詹傑翔表示,對於若有遭受到強制猥褻、性交或拍攝性影像的受害者,建議不要因選擇容忍或因羞恥感無法面對社會大衆而選擇沉默,而應儘速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發),以增加司法機關進行全面蒐證的可能,及減少加害者滅證的機會。

若5年後或10多年後才提出如此聲明,是真是假,除非當事人承認外,否則在司法機關的處理上,還是以證據爲主,不會因主觀說法就採信,仍然要有客觀證據的佐證,始有可能對加害者判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