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剛升國中被要求寫國小暑假作業 夫妻怒告校長判決出爐
去年戴姓夫妻不滿女兒國小剛畢業,卻被即將就讀的國中要求要在暑假期間寫國小暑假作業,提起行訴訟訴控告國中校長違法,教育局不受理陳情也違法,臺北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戴姓夫妻不滿女兒國小剛畢業,卻被即將就讀的國中要求要在暑假期間寫國小暑假作業,他們不滿向桃園市教育局陳情後,提起行訴訟訴控告國中校長違法,教育局不受理陳情也違法,臺北高行政法院認爲,教育局針對他們陳情事項說明,不具任何準駁之效力,非行政處分不能提行政訴訟,裁定駁回。可抗告。
戴姓夫妻主張其女是國小畢業之準國中生,尚未註冊、未就讀亦未領國中課本,竟遭國中在暑假期間強迫其女寫國小之暑假作業,剝奪孩童權利,經向國中反映後未獲積極協助處理,遂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對方函覆後,他們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不受理,提起行政訴訟。
他們要求教育局對國中校長以違反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及國民義務法送教師懲戒會懲處,且質疑國中校長可以剝奪家長和學生之權利?教育局未迴應他們之訴求也違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函文內容只是教育局針對戴姓夫妻陳情事項,所爲單純之事實敘述或理由說明,並不具任何準駁之效力,未發生任何法律上之效果,他們就非屬行政處分之教育局函文提起行政爭訟,顯非合法,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