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書不理「文青告白」丟職?房仲業:表現差不適任

▲林姓女子懷疑她拒絕公司經裡追求而遭開除。

東森新聞記者蔡宜靜陳鴻宜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23歲的林姓女子到房仲業擔任秘書工作,但還沒過3個月試用期就被店長通知開除。她向勞工局申訴,懷疑是不理會房仲經理的追求所致;但該房仲業者澄清,主要是林女的工作表現不佳,屢勸不聽,纔會請她離開,開除前並不知道有這段感情糾紛

原在中信房屋中山國小捷運加盟店上班的林女長髮披肩、身材高窕,很受同事歡迎,但試用期還沒過就被開除,理由讓她無法接受,「店長說是因爲我跟其他同事太好。」

林女懷疑,她是因爲拒絕32歲的林姓經理追求,纔會被報復,因爲對方不但經常邀約她出去,甚至還寫肉麻文青告白情書」,寫着「聽着雨聲、聽着音樂,想着你;我喜歡你,你夠聰明瞭,聰明到我剛好喜歡的聰明;喜歡妳的眼睛,不管是是幾號妝,有生命力的眼睛,我喜歡;還有妳那那種迷死人不償命的笑容,是我曾經擁有但卻遺失東西…」。

通篇文青式告白夾帶20個「喜歡」,讓林女很不舒服;「我不會和她有不當關係…」林姓經理則強調,自己只是單純「欣賞」林女,加盟店也拿出辦公室監視器,表示林女經常在上班時間聊天、晃來晃去,纔會以不適任開除。

該房仲發言人江龍名說,「因爲她多打一個零,差很多。」業者強調,林姓經理並非林女上司,兩人沒有直屬關係,開除林女前也不曉得兩人有感情糾紛,認爲是林女不滿被開除而找碴,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