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切結仍與老公互稱寶貝 惹火人妻怒告求償

阮女籤協議不主動與人夫聯繫,卻仍以通訊軟體互稱「寶貝」,對談曖昧,人妻怒告求償,法官判賠6萬元。(資料照片)

人妻發現老公與阮女有男女情愫,去年4月間與阮籤立協議,不得主動與她老公聯繫,違約須付違約金100萬元。人妻今年3月間發現阮女每天與老公以Line對談得濃情蜜意,互稱「寶貝」,傳「愛你」等貼圖,老公還邀「共度一生一世」、「要吃你」,人妻怒告求償。阮辯只是「一般朋友對話」,法官認定略曖昧、無露骨腥羶,判賠6萬元,可上訴。

楊女1985年結婚,2021年間發現老公與阮女有情愫,同年4月間要求阮籤立協議書,約定非經她同意,不得再主動與她老公聯繫,倘有違約,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

楊女指控,她在今年3月至4月間,發現阮女竟與她老公幾乎每天以Line傳曖昧訊息,互稱「寶貝」、互傳「愛你」、「親吻」、「哈尼」等貼圖。

老公詢問:「你知道我現在需要什麼的吧!」,阮女回覆:「我」;老公問:「可不可以讓我靠肩睡一下下」,阮女回:「沒問題」。此外,老公主動留言:「下次一定要吃這個面,也要吃你」、「共度一生一世好嗎?」;阮女也曾留言「別太想我,認真工作」、「晚安吧 寶貝」。

楊女見雙方你來我往濃情蜜意,怒火中燒,以兩人往來以逾越正常社交程度,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

阮女抗辯指出,與楊夫對談者非她帳號,對談內容是一般朋友間對話,未逾越社交往來,且籤立協議書限制她的通訊自由、一般行爲自由及自主決定權,違反民法規定,應屬無效,屬權力濫用,不得指控她違約。

法官認爲,該協議書是雙方合意達成約定事項,基於自由意識籤立,並非不法限制自由。阮女與人夫對談言語雖略有曖昧,但並無露骨、腥羶及強烈示愛等明顯逾越異性正常交往尺度,兩人雖幾近每天傳訊,但阮女留言簡短,雖造成人妻不快,但難以認定達嚴重、強烈程度。

法官審酌阮女與人夫聯繫時間、通訊內容、侵害配偶權及違約程度,認爲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過高,判決阮女賠償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