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剴剴案 北檢今再提訊涉案保母胞妹

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化名),涉嫌與胞妹凌虐剴剴,檢方偵辦並於今年1、2月間分別依涉嫌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等罪嫌,聲押禁見劉姓姊妹。檢方今天下午再次提訊劉女胞妹,釐清案情。

全案源於,剴剴因家屬入監、無法照料,去年被社會局及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直到同年12月24日剴剴送醫治療,因營養不良死亡。醫院檢查發現,剴剴的牙齒斷掉數顆、額頭凹陷、左屁股變形,全身多處有傷痕,通報家暴案件,由檢警介入調查。

據悉,原本劉姓姐妹均爲兒福聯盟簽約的合格保母,每個月可獲得3萬元津貼,不過,兩人涉嫌常叫剴剴罰站、每天只提供餿水食用、毆打、剴剴睡覺時反綁雙手。

檢方於今年1月9日拘提劉姓保母,依涉嫌刑法第286條第1項、第3項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等罪嫌聲押禁見劉姓保母,法院於1月10日裁定羈押獲准。後因羈押期限屆滿,法院於3月9日裁定延押。

檢方於2月26日傳喚劉姓保母胞妹到案,訊後依與姊姊相同罪嫌聲押胞妹,法院27日裁定羈押禁見。剴剴的家屬也在3月初提供檢方相關證據調查。

臺北市議員陳炳甫3月11日舉行記者會,披露剴剴的照片及社羣軟體等案件資訊,引發關注。外界質疑,身爲社工的陳女是否有僞造訪查紀錄;兒盟迴應,相信社工沒有造假。

與此同時,檢方爲保全證據,查明陳女有無登載不實查訪紀錄,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簽發拘票,交由文山二分局執行搜索,涉犯刑法僞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嫌,經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文山二分局本月12日持搜索票、拘票搜索陳女住居所及兒福聯盟共3處。

陳女經上銬移送北檢覆訊,檢方認定陳女涉嫌重大,無羈押必要,諭知陳女30萬交保。同日,檢方也提訊劉姓保母胞妹偵訊。檢方今天再次提訊胞妹,釐清案情。

涉嫌虐童案的劉姓保母胞妹(中)。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