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imB爆詐騙 上看25億

根據imB自救會成員說明,imB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網路及業務人員投放廣告行銷投資P2P不動產債權借貸,利用代言人盛竹如取信投資人,在網站上架高利息虛假債權,以虛假債權吸金方式支付前期利息,該公司從2021年初開始違約拒還本金,於今年4月20日停止利息支付。據瞭解,受者者遍及全臺,目前臺北、新竹、桃園等地都已成立自救會。

律師簡榮宗也在粉專發文說,接獲好友傳來的訊息,近期有債權媒合平臺支付不出利息,受害者已組成近千人的Line羣組自救會。簡榮宗認爲,債權媒合平臺本身的模式並沒有違法,但「假造債權」、「保證收益」,就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甚至「銀行法的吸收存款罪」,除造成投資人損失,更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秩序,呼籲主管機關正視。

金管會強調,P2P業者必須遵守五不原則,一是業者提供撮合金錢借貸契約服務,不得涉及發行有價證券、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二是提供借貸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不得涉及收受存款或儲值款項等行爲。三是提供資訊蒐集、資訊揭露、信用評等、資訊交換等服務,應符合個資法規定。四是提供債權催收服務,不得有不當的催收或以騷擾方法催收債務等。五是其他相關作業,不得有廣告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法令規定的行爲。

對imB借貸平臺對外販售假債權爆雷一事,臺灣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平臺鄉民貸執行長黃智康1日表示,投資人可以透過「追索權」檢驗來確認是不是真的取得債權。他呼籲投資人,要選擇有參與P2P自律規範的業者,因爲自律規範中要求業者「必須讓投資人查驗借貸案資料的真僞」,目前有五家:鄉民貸、臺灣資金交易所、必可、好企貸、商借町簽署自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