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通緝身分曝光!醉女肇事「假冒妹妹」應詢 狂蓋30指印假署押

歐女酒駕肇事,爲躲避查緝,竟冒用妹妹身分應詢。(圖/記者宋德威攝)

記者李唯甄、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歐姓女子屢屢酒駕遭逮,且又有另案在身,遭到橋頭地方檢察署通緝;但107年7月16日傍晚5時許,歐女再度酒後肇事致人受傷,警方到場時,歐女爲規避查緝靖冒用妹妹身分署押,僞造簽名、指印、掌印等,甚至還以妹妹的身分接受警詢,直到檢警察覺異狀全案才因此曝光。橋頭地院僞造文書押罪,累犯,判處歐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書指出,歐女有前科,爲酒駕累犯,且身上又有另案而遭到通緝,在酒駕肇事遭逮後,歐女擔心自己身分曝光恐遭到警方查緝,因此假冒妹妹身分,在車禍現場派出所、地檢署時,皆以妹妹身分應詢,還僞造了妹妹簽名12枚、指印30枚、掌印2枚,直到檢警察覺情況有異,深入追問後,歐女才終於自白犯罪,冒名情節因此曝光。

橋頭地院指出,歐女在法庭訊問時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情節歐妹所述大致相符,足認歐女自白與事實相符;且歐女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遭警方查獲後,還不坦然面對自己錯誤,掩飾真正身分逃避查緝,顯見心存僥倖法紀觀念淡薄,還可能害得妹妹受訴訟所累,但考量其已坦承犯行,且態度尚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另外,歐女酒駕肇事、以及涉犯過失傷害等罪嫌,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