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者的“激勵”措施:跑量不達標被“罰款”
題記:只要是人,都無可避免的會有惰性,即便你對一件事多麼的熱愛,惰性總會有戰勝理性的時候,所以跑步這件事也不例外。針對惰性,跑者們也是想出了五花八門的措施,比如經常和別人約跑,試圖通過別人去約束自己,或者是加入跑團,試圖通過跑團的常規打卡去約束自己,但是很顯然,精神上的限制有時候是不奏效的,只有讓跑者“大出血”的時候,或許他們才能很好的堅持,因此做出一定的“經濟”處罰或許能夠收到不錯的效果。
最近一段時間,在很多跑步羣或者組織中聽過這樣的一種做法,爲了讓跑者更好的跑步,也爲了加強跑者之間的交流,每個跑者在每個月的月初制定自己本月的目標跑量,當自己的跑量未達標的時候,差額將用錢補齊。比如我們的目標是200公里,結果跑了150公里,那麼我們需要接受50塊錢的“處罰”,而處罰的錢將會作爲跑者之間交流團建的一個啓動資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好的想法,當然這更適合彼此熟悉的跑者之間,如果有陌生人蔘與的話,或許很難推進。
因此這對於跑步自律性不高的跑者來說,這或許是一種“懲罰”,但是對於自律性高的跑者,這完全就是一種“激勵”。不過這兩天全國各地都是高溫,估計有很多跑者的月跑量是不能達標的,按照跑步的經驗,一般環境溫度超過20度的時候,我們跑步的體驗就不會太好,而且心率特別容易走高,這都和我們的安全跑步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很多人都把夜跑改成了晨跑,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這樣,很大程度習慣夜跑的人是做不到早起的。
其實跑步本身就是一個枯燥的事情,我們只能把跑步作爲我們其中的一項愛好,有別人的監督固然是好的,但也不能爲了跑步而跑步,這樣的話反而成了跑者的負擔。我們可以根據季節的變化適當的調整自己每個月跑步的目標,不然我們的“罰款”一定會讓自己心疼,長此以往下去,我們對於這樣的“激勵”措施也就沒有了興趣,最終又會走向懶惰。運動的目的是讓我們保持健康,建議跑者儘量跑步和其它運動相結合,這樣我們才能跑得更加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