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蕙仙》數位東廠要來了
蔡政府去年粗暴「關中天」,至今外界仍質疑,未來數位發展部的成立,是否將進一步干涉網路言論自由。(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將在立法院本會期送出組織改造相關法案,其中,蔡英文總統念茲在茲、點名要新設的「數位發展部」,將會是第一波。
「數位」兩字很時髦,「發展」則包山包海,但是這個詞組放在一起成爲一個部會的名稱,卻顯得有些滑稽:政府部門有不需要 數位化的嗎?有不需要發展的嗎?「數位發展部」的定位與功能究竟如何,確實令人關切。
被認爲是未來數位發展部首任部長熱門人選之一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郭耀煌認爲,「數位發展部」要避免將目光和心思「放在單一部會的任務設計上」,可見他也瞭解成立「部會」的某種侷限性,他認爲這個新興機關的功能類似國發會或是國科會,要將眼光放大放遠,「全面審酌如何健全整體國家數位治理生態,且強化其實踐數位創新的能量。」
這番願景固然迷人,但就現實狀況而言,這也正說明了爲什麼數位發展部不宜一開始即以部會形式成立的重要理由。因爲政府組織的數位發展有不同階段的任務,「數位政府」或稱「智慧治理」,應該是數位發展專責單位的當務之急;而正如同即將走入歷史的「科技部」一樣,「科技」的元素存在於政府各個組織部門的運作中,「數位」也是各個部會的需求和任務。
例如,國發會年度預算大約爲30億左右,其中與數位發展相關的經費近4億元,差不多是1成3左右;經濟部推動「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計劃」、「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方案」等;農委會建構智農產銷及數位服務體系;文化部在「前瞻基礎建設計劃」中特別羅列了「數位建設計劃」…。數位處處有,實難畢其功於一個「數位發展部」,而應該是由具跨部會協調功能的單位來規畫並協助各部會進行數位化或是推動數位施政的進程。
這也就是爲什麼之前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提案成立「數位發展委員會」,或是Google臺灣董事總經理簡立峰提議成立「數位轉型辦公室」的理由,因爲「部」的運作阻礙較多,「委員會」就比較實際可行;因此如果一開始就成立數位發展部,看似拉高層級,卻可能重蹈科技部的覆轍。
根據行政院的規畫,數位發展部是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既有業務爲核心,再整併科技部、科技會報辦公室、行政院資安處、國發會等相關單位的功能而成立,主管通訊、傳播產業、網路基礎建設、資訊通訊安全等業務。而NCC將改製爲「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
其實,蔡政府不論如何改組,也不論各機構的名稱和功能是什麼,最後大都不免「東廠化」。打着轉型正義旗號的促轉會不就是如此?近幾年來,NCC竭盡全力擔任蔡政府的言論劊子手,除了不計形象的硬拉下中天新聞臺之外,沉寂多時的《數位通訊傳播法》捲土重來,可見NCC也積極想將手伸向網路,連剛剛被聘爲國民黨中評委的資深媒體人趙少康,都立刻遭到NCC罰款的警告,可見NCC打擊異己、表忠之心有多急切。
隨着行政院的組改,NCC的位階及任務都將遭到限縮,但取而代之的數位發展部管得更寬,從政府數位升級、產業發展到資訊安全,全都歸其所轄,威力恐將更爲驚人。不禁令人憂心:數位東廠要來了嗎?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