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錦鵬/衝之鳥礁爭議:葉宜津委員請閉嘴

軍艦護漁,綠委葉宜津:馬政府暴衝幼稚。(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彭錦鵬

葉宜津女士:麻煩妳,碰到國際法的問題,請懂多一點國際法的基本知識,不懂也可以先請教一下懂的人。否則最好是閉嘴。

針對葉宜津的四點聲明,我的說明是:

1. 哪一個島、礁距離一個國家本土多遠,和是不是其領土,沒有關係。福克蘭羣島距離英國將近六千公里,仍然是英國的領土,而且爲此曾經打過一場大戰

2. 衝之鳥礁爭議就是領土的爭議。因爲這個礁石牽涉到日本是否增加面積龐大的專屬經濟區,而專屬經濟區就是廣義的領土。

3. 如果衝之鳥礁並沒有讓日本因它而擁有周遭的專屬經濟區,則其外海就是公海。依照聯合國海洋公約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飛航自由、建造人工島礁、捕魚和科學研究自由等等。爲了維護捕魚自由,由國家進行護漁行動,免於被驅趕,就正如國際各國在非洲外海出動艦艇免於國民海盜搶劫一般,是保護國民的正當行動。

護漁行動只有國家願不願意出動、有無能力出動的考慮,和是否要進行戰爭,其相關程度微乎其微,在兩國之間無重大利益衝突情形之下,則更是風馬牛不相及。葉宜津很輕佻的說「把飛彈拿出來射一射」,這則是戰爭的前兆了。

4. 日本和中華民國纔剛簽訂臺日漁業協議,這就是長治久安的漁業制度。護漁則是公海上維護漁業自由的行動。政府有能力,也有行動,而且是應該做的事情,這和總統是不是國際法博士完全不相干。難道總統不是國際法博士,就不應該執行護漁行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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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葉宜津四點說明:

一、日本的衝之鳥礁,去Google map查一下,就知道離臺灣有多遠,離日本更遠。那不是臺灣的領土,是日本的9平米的礁石,所以這個案沒有領土領海的爭議,爭議的是-這個小礁石,日本人硬要說是島,但是日本人這個島嶼主張,並未獲得國際間的承認,鄰近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朝鮮和臺灣,都均稱那只是「礁石」,不應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是問題的根源,我先釐清

二、臺灣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而不是一個麻煩的製造者。跟野蠻、流氓國家不同的地方是,臺灣講法講理講文明,不會遇到衝突,就把軍艦、飛機開出去,把飛彈拿出來射一射。

三、日本自大的主張衝之鳥是島嶼,所以對於我國漁船進入他的專屬經濟海域進行逮捕,是不具合法性動作,所以先前我發言本意是:既然是法律問題,現任的總統是國際法博士,應該有更高明處理方式。面對漁業衝突,我們追求的是長治久安的漁業環境,而「不只」是個案的協助。

四、海巡署、漁業署、甚至海軍對於護漁工作,就是本職,我非常的支持,而且臺灣四面環海,是海洋國家,未來,我希望有更多的船艦參與護漁的任務。而且我向來主張更多的海洋活動,而安全的海洋活動更倚賴海巡署、漁業署、海軍提供我們安全的環境。

作者彭錦鵬,臺大政治系副教授原文刊於「彭錦鵬臉書」,已獲同意刊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