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銀行“馬甲”的貸款營銷:套路滿滿,全是風險

您好,這裡是**銀行信貸簽約中心”“【**銀行】特批您398000元備用金”“年利率低至3%”“無抵押”……臨近年底,貸款營銷短信和電話又多了起來,披着銀行的馬甲同時以低息高額爲誘餌,誘導客戶進行貸款,實則每一個環節都暗藏風險。

披着銀行的馬甲

“您好,我是**銀行的客戶經理,看到您是存量優質客戶,可給您授信一筆30萬額度的消費貸,年化利率3.6%,無抵押,一個月只要900元的利息。”第一財經記者嘗試撥通一名貸款中介的電話,對方自稱是某股份行銀行信貸部門工作人員。

對方瞭解過記者的徵信資質之後,稱可提供低息貸款,需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至線下網點進行辦理。隨後,此人給記者發來名爲“信貸簽約中心”的定位,表示需要線下辦理並進行面籤。記者跟隨其指引來到位於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附近的辦公地點,地圖上顯示,該辦公地點與其所稱的**銀行浦東支行直線距離約2.2公里。

進入該營業場所內,記者並未見中介口中的“信貸簽約中心”幾個字,亦未看到任何與銀行有關的標識。面對記者的質疑,該中介人士稱,這裡是**銀行特設的信貸簽約地點,借用辦公場所一用,並介紹定點駐紮的來自**銀行的信貸經理進行產品介紹。

這位中介口中的信貸經理自稱,來自**銀行信貸審覈部門,並向記者展示了工作牌。記者注意到,這個工作牌上只寫着“信審部”三個字,再沒有其他證明是任何銀行的標記。該信貸經理接過記者提供的徵信資料,着重翻看了年齡、貸款情況等內容。

帶着疑問,隨後記者來到**銀行位於陸家嘴附近的浦東支行,該支行信貸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沒有和任何中介機構進行合作。”工作人員還稱,該行的消費貸產品進行網上籤約即可,無需親自到線下面籤,也沒有外派人員定點駐紮。

記者繼續聯繫了多家銀行的信貸中心,均被告知,一般不會給客戶打電話或者發短信推薦貸款產品,即便要進行產品推薦,也會用銀行的辦公電話進行聯繫。

套路滿滿,全是風險

除披着銀行馬甲進行引導外,貸款中介還以低息高額作爲誘餌,誘導客戶“上鉤”。但客戶一旦奔現,實際卻貨不對板。

打算貸款進行家庭裝修的杜池(化名)對記者說,對方稱,能夠提供年利率低至3.2%、最長可貸5年的信用貸,但來到線下網點後,對方又稱,根據其提交的徵信報告,只能提供1年期先息後本年利率4.8%、2年期等額本息年利率5.8%的貸款方案。

“簽約之後又改口稱要收取更高的費用。”打算貸款買車的欣欣(化名)稱,對方一開始稱只收取2%的服務費,即10萬元抽取2000元的中介服務費,等到貸款申請手續辦理完成後,對方又改口稱銀行因其貸款資質存在瑕疵,需要收取“保險費”,與中介服務費額度相當,等“保險費”繳納完成後,銀行才能發送確認信息及貸款金額。

對於信用資質較差的貸款人來說,往往存在着更大的風險。

在江蘇某地從事過貸款中介工作的段傑(化名)告訴記者,針對這一類貸款人,貸款中介往往會以“沒有問題”爲由誘導貸款人先簽下合同,間隔1-2天后,又一工作人員冒充銀行信貸部門審覈員給貸款人打電話。

“冒充銀行的工作人員給你打電話,其實也是我們同事。”段傑稱,爲了讓貸款人更信服,貸款中介往往會主動發送一張信貸審覈資質未通過的圖片,上面有銀行的蓋章,實際上都是經過圖片加工而成。在這一環節,貸款中介會讓對方的親戚朋友來進行貸款,也就是市面上常說的“AB貸”,讓B爲A做擔保,實際上是以B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

除了加服務費和AB貸兩種套路,查爆徵信也將成爲風險。杜池對記者說,最終他沒有選擇貸款中介提供的方案,但當他選擇直接向銀行貸款時,發現自己的徵信已被查詢了多次,銀行稱半年內無法爲其提供貸款。他這纔想起與貸款中介對接時,對方頻繁需要自己進行人臉驗證查詢徵信情況。

江蘇一名金融法律師對記者說,貸款中介拍照獲取貸款人的徵信信息之後,會利用相關信息反覆進行徵信查詢,貸款人的徵信查詢次數作爲銀行貸款審批當中的重要參考依據,次數多了以後銀行會考慮貸款人的貸款風險,可能會不允許進件。

貸款營銷遭處罰

針對越來越猖獗的貸款營銷,監管部門正加大力度進行打擊。去年以來,包括上海、重慶、成都等多個城市在內的地區相繼加大對不法貸款中介的打擊力度。

今年1月15日,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上海淶富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因其冒充銀行名義進行推銷貸款業務,被罰30萬元。具體案由系其在2023年4月至7月期間使用第三方短信平臺以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名義向上海地區手機用戶羣發營銷短信,以及使用第三方AI語音機器人軟件,以銀行客戶經理等名義推銷貸款業務。

早在2022年時,當時的銀保監會就發佈風險提示稱,貸款市場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銀行名義,打着正規機構、無抵押、無擔保、低息免費、洗白徵信等虛假宣傳的旗號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其實這些誘人條件的背後是高額收費、貸款騙局等套路陷阱。

“電銷貸款中介,合法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天津東方(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友聯對記者稱,首先,中介機構是依法設立,專門從事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同時,借貸信息中介要維護出借人與借款人合法權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再有,若是以貸款名義實際實施詐騙等行爲,則涉嫌違法犯罪,有可能被判處刑罰。

江蘇崇寧律師事務所任恬楠律師稱,這樣的公司容易涉嫌的是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一般而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以及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容易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