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高溫炎熱 夏季職場循降溫、飲水、休息3原則
高雄市勞工局指出,預防戶外高氣溫作業危害,僱主應設置勞工休息區。(高雄市勞工局提供)
夏季高氣溫炎熱,尤其是戶外作業,因直接暴露於豔陽下,容易發生熱中暑、熱衰竭及熱痙攣等熱疾病。高雄市勞工局指出,預防戶外高氣溫作業危害,應落實「降溫」、「飲水」、「休息」3原則,僱主也應設置勞工休息區、充分供應飲用水,依照氣溫調整工作與休息比例,避免勞工發生熱疾病。
進入高溫多雨的溼熱夏季,高雄市勞工局特別提點夏季職場的防災重點,包括防高氣溫、防墜落、防感電、防汛臺,且隨着颱風豪雨季節來臨,作業場所容易積水潮溼,實施高處作業、屋頂修繕、設備維修、鄰水作業亦將日漸頻繁,對於衍生的可能危害,僱主必須加強評估,提前因應預防,以確保夏季職場安康。
高雄市勞工局指出,預防戶外高氣溫作業危害,應落實「降溫」、「飲水」、「休息」3原則,僱主也應設置勞工休息區、充分供應飲用水,依照氣溫調整工作與休息比例,避免勞工發生熱疾病。實施高處及屋頂作業時,應設置護欄、護圍、安全通道及安全網,並派員巡視督導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與防墜器,隨時復原安全防護設施。
臨時用電設備、潮溼作業場所及電動作業器具,一定要個別加裝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且相關電線、設備器材應保持絕緣防護正常未破損。適逢汛期颱風時期,應注意預防施工鷹架、塔吊設備、廣告招牌等倒塌飛落的措施,進行鄰水作業時,應確實建立作業連絡系統、緊急救援設施,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瞭解降雨量並監視河川水位或土石流狀況,遇有危險,就立即通知作業勞工迅速撤離,並視情況展開救援。
高雄市勞工局勞檢處處長郭清吉表示,勞檢處已將夏季職場危害特性,列爲實施勞動檢查的重點,若發現違反規定者,除通知限期改善外,並將裁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或發生職業災害,將依規定處以勒令停工的處分,提醒事業單位嚴加註意。
也呼籲勞工朋友作業時,務必確實配戴使用安全防護器具,依安全工作標準按部就班進行作業,隨時提高警覺注意自身狀況,嚴禁逞強冒險工作,切勿於工作前或工作中飲用啤酒或任何含酒精的飲料,並禁止酒駕,以避免發生工作災害,造成家人無法彌補的遺憾與傷痛。企業或勞工朋友若需安全衛生及防災協助,歡迎洽詢勞檢處。(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