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越久越香卻遭「逾期」查封 茶界人士嘆:無所適從
市面上的普洱茶其實並不會標示有效日期(右圖);臺南市有茶商遭檢舉,2000箱的普洱茶遭全面封存(左圖)。(右/曹婷婷攝;左/民衆提供)
臺南市有茶商遭民衆檢舉存放逾期大量普洱茶,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稽查,指茶葉紙箱與產品標示不一,已全面封存,讓茶商急得像熱鍋上螞蟻;茶葉界人士也嘆,現行法規讓人無所適從。南區大忠里長許智雄接獲里民請託也不解「普洱茶放愈久愈好喝,放愈久行情愈好」,怎會有保存期限的問題?
臺南市茶商會同業公會表示,目前茶葉被列入食品規範,然而,事實上,茶葉如保存得宜,未受陽光直接照射、高溫及受潮等,就能永久保存,很多陳年老茶、普洱茶經長時間自然轉化,使得茶口感、風味及茶物質更佳,但受限法規須明定有效日期,與實務面不符。他也坦言,目前法規讓茶葉界人士無所適從,如遇到有人檢舉,就會有衍生類似爭議,希望未來中央朝向修法努力。
普洱茶包裝上均有適宜長期存放的標示。(曹婷婷攝)
衛生局表示,日前接獲民衆檢舉反映有茶商進口茶葉有品質疑慮,上週派員前往營業地址及倉庫稽查,於倉庫查獲茶葉紙箱與產品標示不一致,由於大批紙箱都裝有普洱茶,但紙箱標示已經逾期,茶葉上頭則無標示,暫時先封存,也同步請示中央後續如何處置。
副局長林碧芬表示,一般普洱茶都是標示爲可永久保存,但進口時海關會要求紙箱需標示有效日期,由於這涉及違反《食安法》之虞,以要求業者停止販賣,並封存相關產品。但她也強調,由於涉及標示及有效日期等問題仍待釐清,後續將函詢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導,若確實違反規定,將依《食安法》處理,若經查確無違法,相關產品則會啓封,發還業者。
市議員周嘉韋表示,普洱茶從海關進口時必須填寫有效日期,但茶葉跟食品屬性畢竟不一樣,已聽取茶葉界人士心聲,未來會由立委林俊憲推動修法,尋求解套。茶界人士表示,目前法規不切實際,希望政府能採取適當管理辦法,避免業者成天提心吊膽 擔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