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瘋狂待轉」遭拔鑰匙!30警強拖押走 臺大男生連3怒吼
爲爭取路權,機車族號召在全臺舉行「待轉大富翁」抗議,10日晚間6時許,在臺北市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行車紀錄器影片指控,中山警分局以緩慢行駛導致塞車爲由,開單舉發,還出動30警力,強行拔車鑰匙,將臺大吳姓男學生連人帶車拖走,造成車損、四肢多處挫傷等。
▲騎士在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引發警方動員。(圖/翻攝「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下同)
「廢除禁行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機車族10日晚間6時許在市民大道、林森路口瘋狂待轉,行車紀錄器畫面中,臺大吳姓男學生穿着橘色短褲、頭戴全罩安全帽騎至待轉區時,被員警攔查要求「往前」、「靠邊停」,他不願配合,不斷大聲質問「理由!理由!理由!」被大批警力包圍更氣得連吼3次「我什麼時候妨害道路交通!」
▼騎車「瘋狂待轉」遭拔鑰匙!30警強拖押走,臺大男生連3怒吼。
現場情勢越來越緊張,警方也大聲駁斥吳男已經妨害道路交通「下車」、「配合稽查」、「人先帶走」、「你先不要那麼激動」、「請你配合一下」,接着近10警力包圍,拔了他的車鑰匙,連人帶車拖行至路旁。一旁的民衆目擊全程,2分鐘影片由機車路權促進會曝光,痛批警方強行押走待轉騎士。
促進會11日晚間發佈聲明稿,指控中山分局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衆,逾越警察職權,行爲失控,當天因吳生受查證身分、詢問盤查原因,警方沒有答覆,就下令以高達30強勢警力,將他連人帶車拖離車道,造成衣物、車輛損壞,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已屬違法。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民衆自主舉辦及參與待轉大富翁事件,屬於各別人民行爲自由及言論自由之一部;且上開活動內容爲依照交通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以起步速度往路口設置之待轉區移動,顯未構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查證之要件。中山分局警方以「緩慢行駛嚴重影響車流造成壅塞」爲理由對民衆開立交通違規勸導單及舉發通知單,已不具合法基礎
二、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2項規定,警方得使用強制力之規定,是以查證身分之時遇到民衆抗拒爲前提。若不具合法查證之基礎,即濫行使用強制力壓制民衆,已屬逾越警察職權之失控行爲。本次因吳姓學生受查證身分並詢問盤查原因,警方未依法答覆法源依據,臺北市中山分局帶隊指揮官即違法下令使用強制力,以高達三十人之強勢警力,將吳姓學生連人帶車拖離行駛之車道,造成民衆衣物破損、車輛損害,及分別受四肢及右肩多處挫傷等傷害,如此行逕已屬違法。本會除強力譴責外,並呼籲臺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對指揮違法使用強制力人員嚴加懲處,以彰其咎。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