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夫搞外遇 人妻帶同事回家雲雨被抓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許姓婦人婚後1年多就發現丈夫外遇,她苦證據,乾脆也搞不倫,結果同事回家嘿咻被丈夫逮到,夫妻撕破臉後,許女丈夫訴請離婚,法官認爲兩夫婦一個在外和小三同居、一個偷情,判準離婚。

據調查,許姓婦人和丈夫結褵10年,但婚後一年多丈夫就很少返家,她懷疑丈夫有外遇。3年前,兩夫妻幾近分居,她爲了報復丈夫和男同事交往。98年8月,她在丈夫車上看到女用化妝品生理用品出遊親密照,卻一直抓不到丈夫通姦的證據。

許婦氣得帶男同事回家,不料被「技高一籌」的丈夫逮到,並控告2人通姦,許婦判了3個月徒刑,此後夫妻形同陌路;4個月前,許女丈夫向法院訴離婚。

桃園地院審理時,許婦稱「嫁給一個不回家的男人」,偷情是因爲生活空虛,而且是丈夫先對不起她;兩夫妻的女兒則證稱爸爸女友,還要他們叫對方阿姨」。法官認定夫妻兩人各自發展外遇都有錯,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