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學家獲得諾貝爾獎,意味着什麼?

——本文系紅網第七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瑞典皇家科學院10月5日宣佈,將2021年諾貝爾物理學獎授予三名科學家,其中,日裔美籍科學家真鍋淑郎和德國科學家克勞斯·哈塞爾曼因“建立地球氣候的物理模型、量化其可變性並可靠地預測全球變暖”的相關研究獲獎,意大利科學家喬治·帕裡西因“發現了從原子到行星尺度的物理系統中無序和波動的相互作用”而獲得另一半獎項。(10月5日 新華社)

其實這並不是氣候學家第一次獲得諾貝爾獎,此前有氣候化學家獲得諾貝爾化學獎,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也有氣候變化經濟學家獲得過諾貝爾經濟學獎,此次則是諾貝爾物理學獎首次頒給氣候學家。這都反映出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高度關注。

今日的地球是一個充滿危機的星球,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面臨各種危機,包括環境危機、能源危機、經濟危機等等,其共同作用造就了當今人類面臨的最大危機——生態危機,而具有全球性的生態危機當屬氣候變化危機。其中全球氣候變暖是人類目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關乎人類的生存與發展。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也因此將氣候變化問題稱爲“當今時代的決定性議題”。

從洪水到火災,2021年是全球極端天氣頻發的一年,氣候變化對全球的影響變得更加廣泛,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8月9日發佈的報告表明,氣候變化在未來的幾十年將給全球帶來更嚴峻的考驗,暖季將變得更長,冷季將變得更短,同時高溫等極端天氣變得更加頻繁。全世界的人同呼吸,氣候變化問題的公共屬性決定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少數幾個國家可以獨自完成保護氣候的任務,而只有通過有效的國際合作才能真正有效解決問題。

今日的世界儘管充滿着差異和矛盾,甚至是衝突和戰爭,但生活在同一個星球上的人類畢竟存在着現實和潛在的共同利益。每個國家有責任也有義務聯合其他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爲人類共同的美好未來攜手努力。

文/陳奕瑾(長安大學)

來源:紅網

作者:陳奕瑾

編輯:陳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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