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法》明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稅稅率將維持不變

(原標題契稅稅率將維持不變(理財參謀))

近期,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涉及不動產買賣會遇到契稅,契稅法來了,到底有何變化?將給百姓帶來什麼影響

很多人關心契稅稅率變化。1997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已明確,契稅稅率爲3%—5%。契稅法基本延續了契稅暫行條例關於稅收優惠規定,並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這一規定體現了健全地方體系改革思路,賦予了地方一定稅政管理權限,有利於調動地方加強稅政管理的積極性,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說。

一些房地產中介提到的1%、1.5%、2%契稅稅率,指的是什麼?2016年,有關部門發佈《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上述優惠政策依然在實行,此次契稅法並沒有調整契稅稅率。”樊勇說。

除了稅率問題,還有一些內容值得關注。契稅法明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爲體現對公益事業的支持,增加對非營利性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免徵契稅等規定。

同時,契稅法還增加了退稅規定。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退稅。

納稅申報也更簡化。申報繳稅期限由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後10日內申報並在稅務機關覈定期限內繳稅,改爲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