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前出招!柯文哲遞狀請求「準許寄送文件」 北院審查中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民衆黨政治獻金案,今年9月5日遭羈押禁見後,關押迄今已105天,近日會起訴,柯文哲日前請求辯護律師團遞狀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臺北地院分案後,尚未作成裁定。
實務上,「請求准許寄送文件」較少被操作,一般而言,羈押禁見的受刑人有必要對外聯繫,纔會向檢察官、法官提出聲請,由於柯被檢方偵查中,因而選擇向法院遞狀。
有關人士表示,柯文哲涉案羈禁見中,致無法與外界接信、接見,柯聲請的名目並非要解除禁見處分,而是希望透過法律程序讓他可以向外「寄出」某些文件,至於文件的內涵,則必須與偵查中有關事項完全無關,但是否爲政治、家事、黨務等性質,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