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買二手車 留意進項稅額

至於進項稅額申報時點,國稅局說明,應於申報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銷售額當期,申報扣抵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銷項稅額;但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得扣抵。

此外,購入的舊乘人小汽車如屬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的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其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5條之1規定,營業人銷售其向非依同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自然人或機關團體等,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得以該購入成本,按同法第10條規定徵收率(現行5%),計算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高雄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購入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應取具及保存相關進項憑證,纔可列報進項稅額扣抵,所謂進項憑證包括普通收據、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特種統一發票、買賣合約書或讓渡書及其他憑證。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銷售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應確實開立統一發票,並取得合法進項憑證,循前揭計算方式逐輛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據實申報繳納營業稅,以免遭補稅處罰